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的民團「微光花蓮・拔傅行動」指控花蓮縣選委會違法查水表。翻攝臉書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遭民團發起「微光花蓮、拔傅行動」罷免,日前竟傳出花蓮縣府戶政人員違法登門、致電查核第一階段連署人資料,被質疑是在「查水表」施壓。沒想到,12日晚間又傳出花蓮選委會致電罷免領銜人確認連署書,甚至要求在1天內將查對表回覆,不顧法律規定的3至5天回覆期限,
「微光花蓮 拔傅行動」13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微光領銜人李美玲12日晚間竟被「查水表」,她表示,當天晚上6時左右接到來自花蓮選委會的電話,稱有急事要聯絡,說是要確認「連署書是否為本人親自簽名」,還傳了「PDF檔」的查對表,要求領銜人印出來後,簽字、傳真回傳。為了保險起見,李美玲還寄了一份雙掛號給花蓮縣選委會。
罷傅團隊指出,首先要譴責花蓮縣選委會的查對做法不符合規定,根據中央選委會的規定,若有「疑問」只能用「寄送信件的方式」,再來所謂的疑問,是要確認連署本人的意願,而不是連署人的「筆跡」。
罷團質疑,之前就是因為某政黨為了政治利益,用自己政黨的黨員名冊造冊「做了」許多連署書,但由於連署人「簽名」筆跡太多一樣,所以寄送「查對單」查對連署人的意願,結果才發現「許多連署人甚至已經死亡了」,這就是有名的「死人連署」。
罷團指出,連署書上面的的資料,最主要是要證明連署人的正確性,所以會有戶籍、身分證字號、生日、姓名等個資,後面是簽名或蓋章,這就跟投票時一樣,要帶的是身分證跟印章,身分證是為了核對身分,而確定只需要印章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什麼簽字,「如果不需要簽字,那何來筆跡可言呢?」
罷團提到,搭配上日前國民黨花蓮縣黨部的新聞稿,呼籲大家不要偽造文書做連署,他們合理懷疑,花蓮選委會的這個動作要的就是以「簽名筆跡」不一致試圖來把領銜人冠上「偽造文書」的罪名,進而將花蓮的罷傅行動整個退件。
罷團強調,所謂的「連署人查對」這個動作,為的是確定連署人的正確性以及連署人的意願,花蓮縣選委會對領銜人做的動作,無非是要給領銜人壓力,「出奧步」試圖推翻第一階段連署。
罷團質疑:「不然難道是花蓮選委會懷疑領銜人罷免傅崐萁的決心嗎?」呼籲花蓮選委會依法行政,公務員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不合法的動作都有可能違反「選罷法」。罷團指出,若民眾有遇到相關類似的事件,記得錄影存證投稿來微光,有法律顧問可以幫大家解決這些問題。
罷團並在貼文附上這段時間記錄的一系列相片為證,從領銜人在地方簽連署書,到中選會公務員面前簽、交連署書,可以證明她罷免傅崐萁的意願與決心。罷團強調,花蓮選委會對領銜人查對的動作,「等於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實在是於法不顧、於理不合、於情不容,任何不義之舉必將引火自焚,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