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1 13:23
食藥署今(11/1)公布修正「藥事法第27條之2必要藥品清單」,擴大必要藥品品項為481項(含新增117項、刪除34項),其中新增最多類別分別是抗感染藥品、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心血管藥品。食藥署指出,必要藥品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之情況,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應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通報,以保障民眾用藥權益。
2023-07-19 10:55
為防堵缺藥情形,衛福部食藥署近日預告修正「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將原本398項必要藥品品項擴大為479項,新增最多前三大類別為抗感染藥品、細胞毒性及輔助性化療藥品及心血管藥品;依規定,藥商預期「必要藥品」有缺藥情形,應在6個月前通報。
2023-04-12 17:49
為解決缺藥問題,衛福部成立「藥品供應通報處理中心」,今(4/12)日公布3月25日至4月4日通報的22件通報藥品,其中有12件有替代藥品、7件無短缺,僅有用於肺癌治療的「羅思克200毫克膠囊」確定缺藥,已請廠商協調調度國外藥品,將採專案方式進口。
2023-04-11 11:48
為預防及解決藥品短缺問題,衛福部成立跨部門「藥品供應通報處理中心」,涵蓋5類用藥平台,目前僅剩中藥平台仍在測試階段,目標4月底前上線,若藥商預期列在必要藥品清單中的藥物即將短缺,必需在6個月前通報,否則最高可罰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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