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 18:07
台電興達電廠二號機2022年大修期間發生303全台大停電,影響549萬戶,台電賠償超過7.6億元。監察院認定,此案為人為疏失,彈劾時任廠長歐皖麟、電氣組經理吳俊德、變電一課課長簡明峯及值班主任李威廷並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今天認定4人執行職務有重大違失,判歐皖麟、簡明峯的退休金減少20%,吳俊德的退休金減少12%,李威廷休職2年。可上訴。
2024-12-06 17:00
時任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的高階警官劉舜賢,被爆和張姓小三婚外情長達10年,甚至在去年4月出資6百多萬和張女共同開設泰國餐廳,涉嫌違法經營商業。警方將劉員移送懲戒法院議處,劉員只承認婚外情,但他強調怕被爆料才會幫張女開店,他也懺悔說,對親友及妻子深感抱歉,但他絕未介入餐廳經營。不過,懲戒法院調查後,認為劉員「違法經營商業」證據明確,判他休職1年。可上訴。
2024-12-04 17:58
彰化一名派出所劉姓男警為挽回女友,竟從2021年6月到2022年8月底間,多次使用警方系統查詢前女友和女友胞姊夫妻的個人資料,並在「用途欄」謊報「舉發交通違規」或「警勤區訪查」等,累計違規42次。刑事究責方面,劉男判1年2月、緩刑3年;行政究責部分,劉男被懲戒法院判休職6月,他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
2024-10-09 14:23
前奈及利亞公使(代表處館長)楊文昇曾因和女清潔工性交易,被判休職1年,他事後退休。而他另被查出駐外期間曾5度「假宴客」不實核銷「館長交際費」詐483.36美元(約台幣15000元),依貪污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認定他構成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但給予緩刑5年、須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2024-09-27 13:03
新北市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江姓警員,在辦案時幫一名少女做筆錄後萌生邪念,去年2月到4月間,分別在對方及自己的住處3度親吻少女,少女懾於他的辦案權勢不敢反抗。新北地院去年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江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確定;懲戒法院考量他的行為損害警方形象,判他休職10月。可上訴。
2024-09-11 12:17
前奈及利亞公使(代表處館長)楊文昇,駐外期間曾5度不實核銷「館長交際費」訛詐483.36美元(約台幣15000元),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開庭辯論,楊文昇認為至多只構成普通詐欺,並非貪污,他喊冤指疫情期間「貪圖方便」才觸法,他並舉證,當年莫拉克颱風曾捐一日所得、駐外時捐錢給公積金及慰勞工友,希望法院審酌輕判及給予緩刑。北院諭知10/2宣判。
2024-07-30 19:55
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鄭姓教育長不小心弄丟一把點45手槍,營長林家葳得知後卻和下屬共同隱匿,而指揮官潘東昇得知後也未向上呈報,林家葳甚至夥同4個連長到生存遊戲店買4把仿真槍,由他選定一把最像的玩具槍,指示下屬刻上裝備序號魚目混珠,結果仍在裝備檢查時被戳破。懲戒法院認定,該案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有必要懲戒,今天判潘東昇、林家葳分別休職6月。可上訴。
2024-07-08 22:20
桃園一名丁姓警員2022年間受理陳姓男子提告傷害案,陳男等1年沒下文,查詢後才知道案子根本沒往上報,因此怒告丁員廢弛職務等罪名,丁員才趕緊將案件補報給偵查隊。桃園分局擴大清查才發現,丁員手上竟有13起案件有類似狀況,延宕辦案時間竟長達1到2年之久,丁員則吐露,他是清東西時不小心搞丟卷證。案經桃園市政府移送究責,懲戒法院認定,丁員的行為已嚴重違反職務義務,判他休職6月。可上訴。
2024-07-05 12:51
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已轉任律師)之子蕭賢綸,16年前涉嫌一起肇事逃逸案件,遭基隆地院判緩刑,蕭仰歸在上訴審時涉嫌關說承審的好友、前高院庭長高明哲(已轉任律師),合議庭諭知蕭賢綸無罪。台北地檢署查出其中涉嫌關說,依枉法裁判罪起訴高明哲,但案件歷經一、二審纏訟均判無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高明哲確定無罪。
2024-06-10 15:08
彰化監獄一名蔡姓受刑人,被發現舍房藏有iPhone,還有一堆網購買來的違禁品,經查是獄所廖姓及詹姓管理員夾帶,兩人各遭判休職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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