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資料照。讀者提供
今年9月間潛逃遭通緝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嫌於2011到2013年間,兩階段炒高龍邦國際興業(2514)股票再倒貨給國寶人壽,一審認定獲利6.3億元重判15年,但二審詳查後認定獲利未逾1億元,改判8年。檢辯均上訴,最高法院近日以判決理由及事實調查有矛盾等理由,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一審認定,朱國榮2011年12月1日到2012年2月29日,利用國寶員工和親友等13名人頭,以相對成交或高價買進等方式,把龍邦股價從每股10.25元拉高到每股13.85元,獲利6204萬餘元。2012年11月23日到2013年1月11間,朱國榮又利用17個人頭,將龍邦從每股19.1元炒高到34元,獲利5億7443萬元。一審認定他獲利6億3647萬元,重判15年。
但朱國榮上訴二審後,律師團認為獲利認定有誤,二審計算後,發現第一階段歸屬他個人獲利應為2917萬餘元,第二階段為虧損因此不計入,改判他8年,宣告沒收2917萬元犯罪所得。
高檢署、朱國榮委任律師團均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理由及主文、判決理由之間有矛盾之處,事實調查的證據和理由也有出入,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一審。
不過,朱國榮身繫多起官司,此案被高院判8年,他另涉及台灣人壽保險內線交易案中被高院重判16年有期徒刑,另有案件在一審審理中。在龍邦、台壽保案上訴最高法院期間,朱國榮於今年9月間搭遊艇出海潛逃,傳聞先逃往菲律賓,再持香港假護照轉往南太平洋島國萬那杜,目前行蹤不明。檢警已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積極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