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翻攝臉書
高雄監獄陳姓受刑人2019年間在點名時違規,管理員李振賓竟指示4名雜役將他拖出來痛毆、淋咖啡,另名管理員邱楷燈冷眼旁觀,還將他直接丟回舍房,陳男痛到東倒西歪,不時用手指挖嘴巴嘔吐,邱卻毫不在意,強硬命他「坐好」,陳男幾小時後一命嗚呼。主嫌李振賓被判8年7月定讞,邱楷燈因未實際動手加上和家屬和解,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3年10月確定。
這起令人震驚的虐囚案,共有2名管理員和4名受刑人涉案,邱楷燈部分最晚判刑定讞。管理員李振賓早在今年3月就被依凌虐致死、偽造文書判8年7月定讞;4名受刑人兼雜役部分,蔣秉益判3年2月、劉子榮2年2月、黃冠富2年2月、蕭明俊2年,全案確定。
他雙腿踢舍房搞怪,成喪命導火線判決指出,李振賓和邱楷燈分別在高雄監獄違規舍房「仁園」擔任主管,2019年10月17日傍晚5點17分,「仁園」正要進行日夜主管交班,日勤主管李振賓和夜勤主管邱楷燈由雜役蕭明俊陪同,逐一巡房並點名。
走到13號舍房時,房裡的3個受刑人馬上舉手敬禮報數,唯獨陳姓受刑人不聽話的舉起雙腳,還踢舍房的門發出聲響。李振賓聽到後,馬上用台語吼「過去隨壓勒(過去馬上壓住)」,雜役蔣秉益衝進去把陳男拉出舍房,帶到主管休息室前,監視器拍不到的隱蔽地帶(俗稱鎮靜區)。
原本在旁邊輔導室的黃冠富、劉子榮聽到聲音,也趕快穿鞋子出來幫忙,劉負責壓住陳男的肩膀,蔣和黃則拿出兩副手銬將陳男的雙手牢牢銬在鎮靜區的U型扣環上。黃冠富甚至拿了頂黑色安全帽讓陳男戴上,安全帽的護目鏡上貼滿膠帶,讓陳男完全看不出來誰在施暴。
發狠踹被害人,還往頭上澆咖啡邱楷燈和蕭明俊稍晚抵達施暴現場,看到蔣秉益徒手痛毆陳男左側胸腹部,然後李振賓接著出腳,動作益發凶狠的他,至少6度猛踹陳男左腰部,另踹1次外側及左側腰;蔣秉益也模仿起李振賓,用腳踹了陳男腹部1下。
李振賓出右腳猛踹陳男(戴安全帽)的頭,還用台語飆5字經痛罵陳男,他接著拿出裝咖啡的保溫杯,澆在陳男頭部和肩膀,再舉起右腳,兩度猛踹陳男的左臉和左顳部,害陳男的頭撞到鐵門和門框處,當場發出一串淒厲的哀嚎。
離譜的是,邱楷燈身為夜勤主管卻完全沒制止,反而和雜役劉子榮、黃冠富及蕭明俊冷眼旁觀李振賓施暴過程,等到李振賓傍晚5點半下班後,邱楷燈等人才把陳男送回舍房。
由於陳男受到嚴重凌虐,導致肋骨斷裂、臟器受損及大量出血,身體痛到沒辦法久坐,還不時用手指挖嘴巴,還多次發出嘔吐及呻吟聲,讓同房受刑人擔心不已。離譜的是,邱楷燈從監視器畫面清楚看到陳男身體有異狀,但他卻視若無睹,甚至多次廣播或透過蕭明俊強制陳男「坐好」。
陳男整整哀號、呻吟了3個半小時,獄友發現狀況不妙,但也無力救治。直到邱楷燈和另一名管理員發放睡前藥時,才將陳男送醫急救,但陳男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晚間10點20分宣告不治。
事後偽造證據卸責陳男李振賓等人活活打死受刑人,事後還刻意掩蓋實情,李振賓等人在值勤日誌簿上亂填「監視器統:正常。囚情動態:良好。其他狀況:無」,而他們另在「收容人施用戒具紀錄簿」的施用戒具理由欄內,由蔣秉益代筆偽填「該員攻擊他人,已有暴行之實」、「施用戒具:一付」並在「是否為緊急施用」一欄,勾選「是」。他們要求受刑人寫不實自白書,試圖把全案推卸成陳男先施暴。
李振賓應訊時更堅稱沒打死人,聲稱他下班的時候還聽到舍房發出巨大聲響,而辯護人則主張,陳男也可能是被食物噎到導致窒息,但法院反認為他飾詞狡辯,重判8年7月徒刑定讞。
邱楷燈則強調,自己是夜班主管,當時「交班時間還沒到」,他沒有辦法阻止李振賓打人,法院雖然不採信其供詞,但考量他和家屬以100萬元和解,審酌他沒有前科、加上並非案件主嫌,因此輕判3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邱燈城另涉及偽造文書部分,已被判刑1年2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