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國民法庭。陳品佑攝。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最後一天開審「酒駕撞死單親爸」案,被告李佳修的律師范瑋峻代他求情,表示《刑法》的本質應該是教化,一時重罰是沒效的,更無法達成賠償。他舉電影《刺激1995》越獄男主角「老布」為例,表示讓李佳修服刑太久將無法銜接社會,屆時就跟「米蟲」、「廢物」沒兩樣了,他認為,李有和解誠意也符合自首要件,建議量處5到6年徒刑。
范瑋峻今天論告時,劈頭就語出驚人地說:「我也非常反對酒駕,尤其還酒駕致死!我還沒接下委任案前,聽到這件事情也覺得他『很可惡』,如果有『死刑』的選項,我可能也會選擇。但大家要思考,就是如果做錯事一律重判,不只是被告家庭破碎,原生家庭也會破碎啊!」
他解釋,其實案發當時,李佳修就已經向警方自首認了肇事,「如果他想逃,可以搭朋友的車子離開,為什麼他要留在現場?」他指出,當時警方也是無法判斷到底是誰開車,由於不能排除是曾姓少年開的車,才會一直追問李佳修。警方之後在台大醫院訊問李佳修時,他可能是因為剛動完手術有服藥的關係,一開始才會回答「不清楚」。他希望國民法官量刑時能夠思考到,李佳修早在警員面前申告自己犯罪。
范瑋峻另從「修復式司法」的軟性角度出發,強調李佳修一直有和解誠意,希望趕快交保去籌錢,他想在服刑前湊30萬元給死者母親,加上李母案發時給對方的20萬元慰問金,至少先給被害人家屬50萬元,其餘他打算按月還2萬元。
他說,《刑法》的本質是教化、警惕,長期服刑反而難以復歸社會。他舉電影《刺激1995》的男主角「老布」為例,強調「老布」服刑50年,出獄後因難以適應電腦化社會而選擇輕生。他憂心地說,「若判李10年最高刑度,目前社會變遷速度這麼快,說白的,出獄後根本沒辦法銜接,到時候跟米蟲、廢物就沒兩樣了。」
他認為,這是國民法官第一起酒駕判決,有指標性意義,應該更謹慎思考該怎麼處理,「我能體會喪子之痛,她深夜一定在哭泣!」但他認為,合議庭也應考量李佳修至今仍坦承犯案,也主動自首,希望能下修刑度,他建議在5到6年這個區間量刑。
另一名律師劉迦安則表示,李男當酒店經紀是為了「貼補家用」,他會喝酒也是因為工作需要,當他發現開車的曾姓少年是「第一次開車」時,才抱持僥倖心態要曾男換手讓他開。
她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李佳修雖然涉及傷害恐嚇案件遭起訴,但法院尚未判決,他也沒有任何燒殺擄掠的重大前科,也不是酒駕累犯。加上李母也坦承「教子無方」,並致贈20萬元慰問金給被害人母親,未來也將持續賠償,將在能力範圍內展現最大誠意。
李佳修向國民法官強調,「我真的很對不起被害人,因為我的酒駕造成他的死亡,我知道自己很不應該,我很想拿自己的命跟他換,我很想和解,但我一直被收押,沒辦法還錢,我真的真的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