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子陳張成討債意外鬧人命,竟將被害人屍體對折塞入冰櫃,高院二審重判。示意圖。本報繪製
基隆前(2024)年發生一起駭人的冰櫃藏屍案,69歲趙姓老翁因為與男子陳張成有債務糾紛,在基隆火車站遭當街押上車,送到陳男住處拘禁。一行人逼債未果動手毆打,趙翁不治身亡,陳張成等人不知如何處理,一度將遺體對折用膠帶綑綁、塞入冰櫃封存,後來還用乙炔焚燒。一審判陳張成12年、同夥吳志傑11年6月、江德山11年,高等法院今(7/9)日加重改判陳13年4月,吳12年8月、江11年8月。可上訴。
軟禁、毆打鬧出人命這起命案起源於2024年11月27日,陳張成的友人江德山在基隆火車站巧遇趙翁,隨即把人抓住,聯絡陳男詢問如何處理。陳張成指示友人吳志傑趕到現場,隨同江德山把人載回陳男住處。三人軟禁趙翁,開始逼問他如何還債,趙翁提起自己有土地可變賣,只是證件遺失須補辦,陳張成等人於是帶著趙翁重辦身分證、健保卡並申請地籍資料,辦完再帶回去軟禁。
檢警查出,陳張成等人發現趙翁還不了債,繼續逼債。眾人將趙翁軟禁在僅僅76公分寬的狹長空間,除了上廁所以外都不准離開,不時還會毆打或厲聲痛罵趙翁。期間,陳張成等人兩度帶著趙翁找他的胞兄討錢,但人沒找到,趙翁又被關回去。
直到同年11/30晚間,吳志傑逼債時,拿起3.5公分粗的熱融膠條狂打趙翁,江德山見狀,跑去找陳張成抱怨吳男下手過重,果不其然,趙翁深夜氣絕。
趙翁頻頻遭到毆打、訓斥,最終喪命。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本報繪製
人死了一個月,找不到棄屍點趙翁死後,一行人慌了。剛好陳張成的友人「蚊子」和「阿翔」來拜訪,陳張成等人於是夥同兩人一起把趙翁的衣服脫光,折彎成手抱膝的坐姿,用膠帶纏繞手腳及身體加以固定,再用黑色大垃圾袋包起來,把遺體放到「阿翔」的BMW後車廂,陳張成再隨著「蚊子」、「阿翔」將遺體載往台中。
後來遺體開始滲屍水,幾人又把屍體裝進垃圾桶,陳張成見不是辦法,認為是吳志傑打死人,於是載著遺體北上基隆找吳男處理,不料吳志傑拒收,陳張成等人摸摸鼻子,又把遺體載回陳張成住家的地下停車場。時間來到12/9,陳張成等人請託朋友協助棄屍在新北某山邊草叢,幾天後,他們覺得不妥,12/16和友人一起把遺體運回來,清洗後送到朋友承租的八堵倉庫,放進冰櫃封存。
直到12/26,趙翁死了快一個月,大體早已腐敗溢出濃烈屍臭。陳張成趕快派朋友出去租借乙炔,眾人在八堵倉庫焚燒遺體,結果發現燒不掉,只好又開車在平溪、雙溪等山區尋找棄屍地點。12/29,陳張成等人還是找不到適合的地點,帶著遺體返回基隆,本想休息過後再想辦法。但警方早就掌握情資,趁遺體被載到路口時上前盤查,全案因此曝光。
趙翁屍體一度被塞入冰櫃封存,後來又被拿出來用乙炔燒屍。示意圖。Grok生成
說謊卸責,上訴反而被重判一審依《刑法》三人以上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致死罪、共同損壞遺棄屍體罪,判陳張成應執行12年,吳志傑11年6月,江德山11年。陳張成被訴妨害公務部分無罪。至於與陳張成等人合作的友人,則另案判刑。
檢辯雙方都提起上訴,陳張成等人請求輕判。但高院今日改判陳張成應執行13年4月,吳志傑12年8月,江德山11年8月,3人刑度反而更重。
高院說明撤銷改判的理由。合議庭認為,陳張成等3人將趙翁拘禁於一定處所,並且維持了相當久的時間,因此一審認定罪名有誤,應該論以三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致死罪。此外,陳張成等3人在基隆火車站控制住趙翁時,就已剝奪趙翁的行動自由,一審對此漏未審理,也沒有沒收陳張成犯罪聯絡用的手機,有所不當,因此合議庭撤銷改判。
陳張成等人上訴求輕判,但高院(如圖)加重判刑。資料照。侯柏青攝
合議庭指出,陳張成不用正當方式索討欠款,竟夥同江德山、吳志傑等人剝奪趙翁的行動自由,且拘禁期間,江德山、吳志傑不時毆打、訓斥年近7旬的趙翁,陳張成也沒有阻止。合議庭認為,趙翁被迫長期坐臥於狹小地板空間,不能自由活動,身體狀況逐漸惡化,陳張成等人卻仍沒有停止拘禁或即時送醫,導致趙翁喪命,犯罪手段惡劣,應該嚴懲。
至於量刑部分,合議庭審酌,陳張成等3人犯後多次刻意說謊,增加檢警辦案難度,在法院審理期間才坦承犯行,但對於被害人的死,始終在推卸責任,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一審部分判決後,加重判刑。
高院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遲中慧、陪席法官連雅婷、受命法官林幸怡。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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