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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國島丟包案外案 年代旅遊會計拿假單據申請代償被起訴

    2026-05-11 11:20 / 作者 呂志明
    2024年5月30日,品保協會前往北檢控告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及其員工涉嫌詐騙品保協會,圖左至右分別為秘書長吳美惠、監事會主席黃文卿、理事長張永成、律師陳少璿。資料照。呂志明攝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品保協會)在處理年代旅遊富國島丟包案時,發現年代旅遊的員工疑與負責人林大鈞合謀,持假單據向品保協會申請代償,因此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該公司會計楊惠如涉犯《商業會計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未遂罪予以起訴。至於林大鈞則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2024年春節期間,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遭控把近300旅客丟包富國島,負責人林大鈞涉犯詐欺、人口販運等罪,但北檢調查後發現,全案起因於林大鈞因為幫旅客反映菜色不好,讓當地接待的WinnER旅行社員工怕欠款,要求旅客必須先刷卡才能繼續旅程,才引發一連串糾紛,檢察官最後認為林大鈞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不過在案發時,品保協會為了保障旅客權益啟動代償制度,在審查時,卻發現有年代旅遊的員工,涉嫌利用公司的債務關係,轉成旅遊債權後意圖詐取品保協會的代償金,因此對林大鈞、年代旅遊會計楊惠如及其林姓丈夫、楊姓業務人員等4人提起告訴。

    北檢受理後展開調查,發現年代旅遊的會計楊惠如在富國島丟包案後,自稱也有以員工優惠價格,安排家人一起參加富國島旅遊,因此循一般旅客方式,拿了單據向品保協會申請退還旅遊費用共計80萬餘元,楊姓業務則向品保協會申請11萬元。

    檢察官從相關的對話紀錄及匯款證明,確認楊姓業務確實是安排家人參加旅遊。至於楊惠如則有疑點,因為沒有任何事證可以證明她所匯的80萬元是安排親友參加公司的富國島旅遊,再者當時她匯的80萬元,特別註記「星宇包機」。

    檢察官深入追查後發現,2023年底,美加旅行社在規劃富國島旅遊時,與星宇航空洽談包機事誼,同時開放給員工投資,未來獲利後分潤,總經費約750萬元,而楊惠如當時負責處理這個包機業務,她匯款80萬的時間點與美加旅遊匯款給星宇航空的時間點幾乎一致。

    檢察官認為,當時楊惠如匯到公司的80萬元應該是投資包機的費用,因為發生丟包案後投資款項拿不回來,才把這筆錢包裝成旅遊費用,再製做不實旅遊合約書、付費收據,再向品保協會申請代償,此行為已涉犯《商業會計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未遂罪,予以起訴。

    至於林大鈞、楊姓業務及楊惠如的林姓丈夫3人,檢察官則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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