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察官基層組織「劍青檢改」近日針對法務部研議的「三專生續任第二次即可實任」制度提出質疑,認為此舉可能引發多項後遺症。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近日也提出建言,強調「二審實任檢察官」作為檢察體系的重要幹部,未來更是首長的儲備人選,相關選拔制度必須謹慎規劃。檢協會同時提出五大建議,希望能讓此制度更完善,確保公平性與透明度。
檢協會認為,二審實任檢察官與現行一審調升二審之「三專生」、「二專生」制度,同屬檢察官「歷練」人事之一環,因此建議建立以下要件以健全並完備檢察人事制度。
首先,檢協會建議「二審實任檢察官」的選拔應建立明確標準,並經由檢審會審議通過後,再由法務部部長圈選任命,以確保選拔過程具公信力。協會指出,過往的二審檢察官選拔制度已經有成熟的審議流程,因此此次改革也可循例進行。
其次,協會主張應設立清晰的選任原則與機制,讓候選人與檢審委員有明確依據可循。同時,在設計選拔原則時,也應納入用人機關的意見,以確保選拔結果符合實際需求。
第三,協會建議由檢審會提供1.5倍人選給法務部部長進行圈選,以平衡檢察業務推動與效能需求。
第四,對於二審實任檢察官的名額規劃,協會強調需有長遠性安排,避免短期內名額用盡導致未來進用困難,影響優秀人才的晉升機會。
最後,協會呼籲在整體改革過程中,應以公平、公正、公開的人事制度作為配套措施,確保選拔結果能夠讓各界信服,並促進檢察體系的良性新陳代謝。
無論是劍青檢改或檢協會,都一致呼籲法務部在推動「二審實任制」改革時,應以公平、公正、公開為核心理念,並設立明確的選拔標準與流程。只有透過透明化的制度設計,才能讓檢察體系更具公信力,同時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入司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