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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毒殺妻動作多!蛇蠍男嗆「找記者鬧」兩度告醫院 被害家屬律師:做賊喊抓賊

    2026-04-28 13:06 / 作者 侯柏青
    男子張書源(後,馬賽克者)涉投毒殺妻,檢警赴住處搜索。資料照。刑事局提供
    61歲殺人前科犯張書源被控毒殺前女友未遂、投藥害新婚妻陳女殞命,全案正由國民法庭審理。新北地院昨(4/27)天第6度開庭,律師團舉證,張男在過世當天就赴派出所告醫院,2年後又再度赴地檢署提告,證明他問心無愧,不怕官司檢驗。但檢察官反指,張男想把案子塑造成「醫療過失」,不但有機會請領保險金,賴給醫院還可能拿到和解金。被害家屬律師則嗆張男「做賊喊抓賊」,他在新婚妻急救時,急著叫小三去問「保險理賠」,舉動實在可疑。

    檢方查出,張男於2021年3月和陳女閃婚,陳女婚前投保全球人壽的防癌險(附約為100萬意外險、實支實付),受益人註記為「同居人張書源」,另投保新光人壽的100萬意外險(搭大眾運輸系統出事最高可理賠500萬)。

    陳女於同年3/29到亞東醫院動痔瘡手術,翌日凌晨卻在病房內抽搐,搶救25天不治,其頭髮和膽汁竟驗出局部麻醉藥成分的「待布卡因」(Dibucaine)。檢方追查4年後將張男依殺人罪、未遂罪起訴。

    驚世人夫張書源投毒殺妻,案發時神色自若。刑事局提供

    張書源律師:妻子出事他很激動

    張書源的委任律師昨(4/27)出示證據前,特別請國民法官們要拿下「有色眼鏡」來看這件案子。

    律師表示,死者陳女的病友並未察覺病房「有異狀」,病房裡兩張床靠得很近,有異狀一定會被發現,而陳女的病房外面就是護理站,護理師一定會特別注意。護理師案發當天凌晨1點去巡房,陳女還可以對話,顯示沒有特殊狀況。

    此外,張書源在案發當天雖然曾離開病房去抽菸,還「捨近求遠」去院外買飲料,回來以後陳女就抽搐發病。但律師解釋,張男是走去醫院的摩托車停車場抽菸,才會順便去醫院對面的超商買飲料,他還說是買「茶裏王」,因為他平常都喝這牌子。

    律師也說,張書源在陳女抽搐當天反應相當激動。

    根據護理師描述,張書源一直大吼大叫,狂問主治醫師來了沒?張書源想問「太太問什麼開個痔瘡手術會變成這樣?」醫師也說,陪病者(張書源)的反應激烈,無法接受結果。律師更拿出陳女好友姚女的證詞,指姚女證稱,當晚她趕到醫院,張書源情緒很激動,負責手術的醫師來了以後,醫生說「開了8000多個人沒發生過這種事」。

    對於檢方屢次質疑張書源在陳女病危時拖延送加護病房,還主張「拔管」、「器官捐贈」、「判定腦死」。律師則反駁說,張書源曾抱怨,「昏迷指數3,我又放不下,你們(醫院)沒辦法給答案,我到處問都得不到答案。」顯示張書源當時根本不信任亞東醫院,對其他治療行為產生恐懼,才會講出「不想麻醉,聽到會怕,要再想想」這類的話。

    陳女開廣告車時認識張書源,卻疑似被下藥謀財害命。翻攝死者臉書。

    影片曝光:他吐露「差點出拳」

    律師接下來播放數段影片,是醫師向張書源解釋病情。

    在影片中,張書源向主治醫師林恆甫抱怨,「心臟醫師急救半小時,我發飆了,因為他說已經急救超過30分鐘,超過關鍵時間,問我是否要『放棄』,才半小時不到,他就要放棄,我聽到的時候差點出拳。」林恆甫則耐心安撫他的情緒,「你看著我,我有放棄嗎?」林強調醫院一定會努力治療,希望張書源相信醫院。

    張書源接下來卻嗆聲,「知道你們已經盡力在做,只要是人,早晚都會走,能撐多久是多久,但我不想讓我的老婆走得不明不白,最後一定會進入刑事解剖,之後我就會得到答案,但如果走到刑事解剖,我的動作會『很激烈』….」

    他說,「我一直在按耐自己,很多『朋友』勸我放棄,擔心我能撐多久,我的工作很危險,但我一下班就來這裡,他們說,現在(能救)回來狀況是零,最好的狀況也是植物人,『能照顧她多久?』,但我放不下,簽名手會抖。」


    醫生繼續安撫他,表示試過很多方法,但目前原因開不出來,未來可能真的會走「強制相驗」這一步,但醫生仍承諾會積極救人,希望張書源能配合。張書源則丟話,「只希望你們做好一件事,就是把她的腦救回來。」

    不過,醫生建議積極治療,向張書源表示陳女需要「靜脈透析」,他卻回應,「聽到這種高端技術『我會怕』,我簽了很掙扎,叫我簽胃鏡什麼的都OK啊。」實際上,他最後也不同意做靜脈透析。

    張書源疑投毒殺人,竟二度狀告亞東醫院。資料照。廖瑞祥攝

    他氣罵「找記者到醫院鬧」

    律師強調,張書源從頭到尾沒放棄急救,他只是想查清楚妻子的實際狀況,也願意進行刑事解剖,張書源只是想找答案,他不希望妻子受苦,到最後還信心流失想要轉院。相關筆錄也顯示,張認為亞東在拖時間,一度失控撂話表示要找媒體記者到醫院鬧,「我要給太太一個交代,大不了我這條命跟他一起走」。

    時間來到陳女死亡前一周,亞東醫院在4/15判定陳女「臨床上腦死」,醫師在向張書源解釋,張書源卻抱怨「病情從急救到現在都一樣」,醫師無奈詢問張書源,「搞不好你可能知道病因」,張書源立刻沒好氣地回嗆,「我哪會知道?」

    陳女臨床腦死後,張書源在當天啟動器官捐贈,歷經兩次的腦死判定成功,依規定呈報新北地檢署。不過,檢察官卻傳真回函認為有疑點,悍然擋下器捐。醫生轉告張書源此事,他回應,「就是讓病人躺到器官衰竭再離開」。緊接著,他又脫口希望「拔管」減低病人痛苦,還簽署放棄急救書。

    張書源曾兩度向新北地檢署狀告亞東醫院,最後自己被起訴殺人。侯柏青

    司法動作不斷還求助立委

    張書源表面上配合醫院行動,但檯面上,他早就預謀進行司法動作,他在陳女4/15宣告腦死後2天後(4/17)透過LINE找到免費資源,諮詢「怎麼幫老婆討公道?」詭異的是,陳女4/23宣告不治,原本應該忙著處理後續事宜的他,竟在當天早上9點多趕赴新北市板橋分局信義派出所報案,表示要追查醫院過失,他後續接受檢方偵訊時,也直接同意進行解剖。

    7個月後,張書源又向立委辦公室陳情,強調妻子過世半年多了,他每天要花400元冰存費,已經無力負擔。他甚至打電話給新北地檢署要求「發還遺體」,聲稱在殯儀館設立牌位去掉他一半薪水,另一半薪水要用來繳房租,日子已經快過不下去,質疑檢方「為什麼解剖7個來沒消沒息?」

    不過,張書源依舊沒等到下文,2年後(2023年4月19日),他再次趕赴新北地檢署確認案子進度,卻沒有查到案子的下落,結果,他當天火速再提告醫師一次。

    律師認為,如果張書源有問題,怎麼會想和醫院打官司?至於檢方質疑,張書源可能是想詐取妻子的保險金,律師認為,根據保險業務員和陳女的對話紀錄,陳女是因為和家人關係不睦,才不願意填上「法定繼承人」,而硬要寫上「張書源」。

    律師也說,張書源根本不可能拿到陳女的身故保險金,因為陳女保的是「防癌險」(20年期的終身險),雖然附約有「意外險」,但沒有提供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他實際上只請領附約的實支實付49058元,沒有申領其他保險金。」

    檢警不排除張書源透過打針下藥。示意圖。取自pexels

    檢察官:他認定醫療事故卻要「捐器官」

    檢察官聽完律師的出證,旋即提醒國民法官,張書源在陳女發病前,為了抽菸走這麼遠,還兩度經過檢疫站,動線上不太合理,而且,想買愛喝的「茶裏王」,也可以就近在亞東的便利商店買,為什麼要走到馬路對面的便利商店買?

    檢察官反批,張書源主動通報司法,且情緒激動到做這麼多動作,還硬要醫生給說明,更加證明這件「必須是」醫療事故,他才可以拿到保險金,而且也有機會拿到亞東醫院的和解金。至於張書源最後沒辦法請領身故保險金,只是因為他拿不到意外證明。

    檢察官也說,陳女的友人姚女在法院作證時,表示陳女抽搐當晚有到亞東醫院,但她沒有親眼看到兩名醫護拿放棄急救文件給張書源簽名,「她說,全部都聽張書源轉述的」,主治醫師和護理師也都表示,不可能有人要他簽放棄急救。「張書源為什麼要對姚女說謊?」

    檢察官另點出疑點,張書源曾告訴主治醫師,「後面朋友」給他很大壓力,所以不想積極治療;此外。主治醫師當時懷疑陳女可能是心臟方面的問題,沒想到張書源竟立刻聯繫女友王女(倖存的毒殺案被害人)去問保險的疾病問題。檢察官也懷疑,(若進入司法調查)家屬不需要負擔遺體冰存費用,張書源為什麼刻意這樣說?

    檢方進一步表示,如果張書源真心相信是「醫療事故」,為什麼要急著捐出陳女的器官?檢方質疑,把器官都捐出去了,屆時解剖時沒有器官,怎麼正確判斷死因?檢察官嚴肅地點出,本案如果不是檢察官覺得有問題,不准器官捐贈,「很可能連膽汁都沒得查。」

    張書源在妻子搶救時line時任女友王女,但王女出庭卻罵他好恐怖。侯柏青攝。

    被害家屬律師:死者知道他有女友嗎?

    被害人陳女姐姐的委任律師林帥孝不客氣地說,「所謂『作賊喊抓賊』的意思就是,明明是我做的,我卻說是他做的。」

    林帥孝表示,張書源自稱沒辦法再相信醫院(不願進行高端治療),那他為什麼要向不信任的醫院提供器捐?而且他聲稱,急救30分鐘就有醫生要他「放棄急救」,但病理紀錄根本沒有提到這段,醫護也沒有講過這些。

    他提醒國民法官,陳女發病(疑為癲癇)沒多久,張書源就說要問「朋友」,是朋友叫他放棄,其實,張書源是在跟女朋友王女傳簡訊,他還叫王女去問保險理賠。「很多事情只看表面,是看不清楚的,陳女投保時不願意寫『法定繼承人』,想要寫張書源,但陳女如果知道他還有女朋友,還會這樣做嗎?」

    林帥孝說,律師舉出陳女和家人的對話要證明關係「不好」,但畢竟他們是一家人,互罵完了可能還會一起吃飯,「愛的相反不是恨」。他透露,陳女的姐姐非常在意妹妹的案件,即使健康不佳,但每一次準備程序總是親自到庭,「跟她說不用,她還是要來,這次她是因為車禍腳嚴重受傷、又生病才沒辦法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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