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陳明福涉嫌殺害心儀女同事,一審重判無期徒刑,他上訴高院求輕判。侯柏青攝。
7旬翁陳明福曾涉強盜殺人奪命,蹲牢35年,出獄後仍為非作歹,他積極追求在工地女同事閻女被打臉,竟開始當跟蹤狂,陳翁發現閻女結識新歡,竟在2023年12月穿上有「北市義交」字樣的黃色風衣埋伏在騎樓,等閻女現身後,公然在人行道上亂刀殺死女方。一審國民法庭審理後判他無期徒刑,被害家屬上訴求法院判更重(意即改判死刑),高院今天開庭,陳翁強調只針對量刑上訴,還喃喃吐露「判太重」。
這不是第一個死在陳翁手上的人,陳翁前科累累,在2003年就曾犯下準強盜致人於死罪,害死1條人命,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2003年10月31日入監執行,直到2021年9月22日才假釋出監。
沒想到,他近年接受派遣公司指派到工地工作,對同為派遣工的閻女產生好感,積極追求後慘遭拒絕,後來發現閻女已經交男朋友,他認為自己一直付出只得到冷漠回應,一時情緒激動,竟起殺意。
檢方查出,陳翁在2023年12月2日早上6點多,穿著印有「北市義交」、「VTPC」字樣的黃色風衣,埋伏在新北市的騎樓等待閻女現身,看到女方後,他立刻衝上去,從後方亂刀猛刺女方的左胸、左大腿、右腹及右腰,兩分鐘騎車逃離現場。閻女送醫急救,因心臟受損及大量出血,搶救兩天仍不治。
陳明福到高院出庭,看似行動不便。侯柏青攝。
全案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陳翁坦承殺人。法院將他移送心理衡鑑,他告訴鑑定醫師,自己原本只是要「教訓」閻女,但他辯稱,當時女方一直拉扯他的包包,他逼不得已才會持刀割斷包包背帶,因而釀禍,他甚至脫口表示,閻女欺騙自己;而他在鑑定過程中情緒反覆,不但曾經中途離席,甚至還和法警爆發口角或肢體衝突。對於閻女及家屬,陳翁則淡淡表示「事已至此,只能受罰,無話可說」。
一審國民法庭認定,陳翁品行不佳,而且過往就曾有人因他而喪命,閻女已經是他人生中害死的第二條人命,且他具有反社會人格,無法遵守社會規範,情緒也反覆偏激。國民法庭審酌其背景、性格和家庭條件等情狀後,認定雖然不需要判死,但必須與社會長時期隔絕,因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翁提上訴,被害家屬不服判決過輕且無法原諒陳翁,因而請求檢察官上訴,建請法院改判死刑。
高院今天開庭,陳翁表示,自己不爭執有殺人犯意,只針對量刑上訴,他聲稱原審「判太重了」;法官原定傳喚告訴人聽取量刑意見,但被害家屬今天未現身法院。法官諭知,全案改定4/16上午開庭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