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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聲請通姦除罪化假律師 又因侵占公司千萬、銀行詐貸遭搜索約談

    2025-11-27 15:29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曾因不具律師資格卻幫人打官司,還持女友裸照逼簽1000萬元「分手賠償金」,被法院判刑1年確定的周姓男子,又被查出多年前在擔任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時,侵占公司2850萬拿去購買私人房屋,還向銀行詐貸1.6億。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雅詩,今(11/2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周男等8名被告住居所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通知周男等8人到案查證,全案朝違反《刑法》詐欺、侵占、違反《銀行法》等罪嫌方向偵辦。

    司法院大法官2020年5月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宣告通姦除罪化,其中1名聲請釋憲的周姓男子,被查出不具律師資格幫人打官司,還拿女友裸照恐嚇前女友,在去年8月間才被法院依2件違反《律師法》、1件《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應執行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檢調又發現周男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登記負責人,2015年間公司在嘉義某大學附近買一棟樓,並與該大學簽定包租契約,事後因為履約問題雙方鬧上法院,最後法院調解成功,該所大學分期給付2850萬元給富邦綜合開發公司。

    檢調查出,這筆2850萬元屬於富邦綜合開發公司所有,但周男卻將這筆錢挪為己用拿去購屋。

    不僅如此,當富邦綜合開發將這棟宿舍對外出售時,又與買方共謀,在契約上將原本買賣價金1億1200萬元的價金墊高到2.3億,再向某銀行核貸1.6億元,以此詐害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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