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女因為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不肯離開健身房,慘遭警方上銬。資料照。翻攝爆料公社
原在某連鎖健身房擔任教練的薛姓女子,不滿遭到公司解僱,又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認為自己受到委曲到Dcard發文,沒想到網友見到不僅不同情她,還酸她「阿斗就是阿斗」、「無病呻吟」,薛女認為名譽受損,一口氣告了30多位網友,警檢警最後找到真實身分的10名網友,認為他們留言內容,完全沒有任何可以辯識薛女真實身分或背景的內容,認為10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31歲的薛姓女子原本在這家健身房擔任教練,事後因為自認受到職場霸凌還被惡意解僱,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要求公司應給付非自願離職書、服務證明書,同時補發遭到違法扣除的薪資,以及給付精神、健康的損害,共計13萬7617元。
事後,薛女疑因其經濟困難,無法負擔訴訟費用,想要公司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讓她能夠申請失業給付又遭到拒絕,薛女不甘心開始到各分店大吵大鬧,由於這個舉措,讓薛女多次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遭到裁罰。
今年4月15日晚間,薛女前往北市中山區總店,要求公司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由於雙方僵持不下,薛女又不願離開,店家因此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請薛女離開,薛女不斷回「我要離開了」,當警方碰到她時,薛女就大聲喝斥:「不要碰我,不然我會告你」,甚至放話要告警員性騷擾,並拿起手機錄影。
眼見陷入僵局,警員問店家「要不要提告?」,店家堅持提出告訴,警員就宣讀權利義務將薛女依「侵入住宅」現行犯壓制逮捕,女子不斷拒絕,強調「我已經要離開了」,並開始在地上不斷掙扎。最終警察大約花了1分鐘,才成功將薛女上銬。
4月19日,薛女在Dcard發文抱怨,指她已經請求5個月都無法順利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每次親自到場當面要求給付店家就報警處理。她還說:「警方到場僅5分鐘,在第4分鐘時,警方說信你1分鐘離開,正在離開時被以現行犯名義壓制在地上銬帶走。」
沒想到薛女原本PO文討拍,卻引來鄉民酸言酸語,「以自我為中心還裝可憐」、「沒人鳥你,又回到邊緣人的原點,努力扭曲下去,讓自己更討人厭吧」、「阿斗就是阿斗,只能無病呻吟,到頭只能說你活該」、「討拍就低下頭去,裝被害人還裝出優越感,沒人吃你這一套」、「從判決書知道她是一個多討人厭的人,難怪連公司跟同事都不喜歡她」。
薛女見到網友輪番攻擊她,認為自己的名譽受損,因此對30名左右的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檢警最後查出10名網友的真實身分,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從這些網友的留言內容,全無提及任何可知辨識告訴人真實身分或背景資料的情形,且告訴人又以匿稱在Dcard發文,因此認為10名網友並未損及薛女的名譽,認為罪嫌不足,全都處分不起訴。
另外,薛女認為警方壓制、當場上銬,導玫她的雙手多處擦挫傷,且被帶返派出所期間,配合警方偵辦,仍遭長時間上銬,導致手部持續壓迫與疼痛,身心承受重大壓力與創傷,因此為為警方的逮捕不合法,對2名警員提出瀆職告訴。
不過檢察官勘驗警方蒐證畫面,確認店家提出侵入住宅告訴後,警方勸告訴人離開無效,最後才以現行犯將薛女逮捕,逮捕過程並未違法,認為2名警員罪嫌不足,已在今年9月間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