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向調查官刺探「法輪功」情資慘了! 台商辯「講幹話」判1年2月確定

    2025-08-22 11:39 / 作者 侯柏青
    最高法院。資料照。陳品佑攝
    陸軍防空飛彈指揮部退役下士、台商薛楨純,疑遭中共情治人員吸收返台蒐報情資,他假借聚餐名義邀約政治大學碩士專班同學、新北市調處賴姓調查官,卻私下詢問法輪功創辦人父女李洪志、李美歌的入出境資料,並強調「中國願意反饋。」。一審依修正前《國家安全法》判1年2月,但薛禎純上訴後曾兩度改判無罪,但高院更二審逆轉改判1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薛楨純2017年考進政大外交戰略與國際事務碩士在職專班,當時他曾做便當生意,外界還暱稱他「便當碩士」。

    檢方查出,薛禎純2014年間因為在數位科技公司工作,頻繁往來兩岸,同年2月間在廣東省廣州市結識了暱稱「王總」、「小鄭」的中國國家安全部第四局官員,兩官員清查薛禎純的身家背景資料後予以吸收,請他返台媒介政府官員、民代或政黨人士及蒐報外交資訊。

    2017年間,「王總」等人下指令,要求薛禎純去打探持美國護照的法輪功李洪志父女在台灣的入出境資料及動態等,薛禎純想起自己的碩士班同學、賴姓調查官。他在2018年2月、3月間兩度揪賴到餐廳吃飯,直接詢問他關於李洪志父女的資料,還強調,「中國大陸那邊需要他們的情資,如果你有興趣的話,他們也可以反饋中國政策資訊。」

    不過,賴姓調查官相當機警,懷疑薛禎純已被吸收,檢調立刻啟動偵辦,檢方偵辦後依修正前《國安法》將他起訴。

    薛禎純在歷審都否認犯罪,還說當初是被邀請出去吃飯,他更聲稱自己「常常吹牛」、「講幹話」,絕對沒有當共諜;但一審認為他曾就讀中正預校、也從軍方退役,認為他應該可以認知這些行為觸法,判1年2月。

    不過,本案審理過程高潮迭起,他全案上訴高院逆轉改判無罪,卻遭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再判無罪,但檢方上訴成功,最高法院二度發回。高院更二審改判1年2月。

    高院更二審認為,入出境資訊是公務上應秘密的重要文書籍消息,如果任由中國行政、軍事及黨務機關取得,不但危害個人居住、遷徙及人身安全、隱私等基本權,也達到足以危害「社會安定」之程度,這些不會因為蒐報的對象是否為法輪功人士而有所區別。

    更二審認為,薛禎純兩度刺探未遂都已觸法,但考量賴姓調查官因不配合而未得逞,未造成更大危害,從無罪改判1年2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