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示意圖。取自Pexels
25年前遭判死刑定獻的囚犯黃春棋,是目前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去年他在台北看守所透過瞻視孔,與不同房收容人對話,回答「腰果比較好吃」,被所方懲罰移入違規舍,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黃春棋敗訴。可上訴。
黃春棋、陳憶隆於1995年9月1日綁架黃姓建商,押至汐止殺害棄屍,向家屬勒贖7000萬元,2000年4月27日最高法院判死刑定獻。兩人至今都未執行,成關押最久的死刑犯。
去年(2024)1月18日晚間6時35分起,收容於台北看守所某舍5號房的黃春棋,透過瞻視孔與6號房及42號房的收容人相互交談約3分鐘,期間對方問到「什麼年貨比較好吃」,黃春棋回答「腰果比較好吃,但一顆要一塊錢」。
所方認為,黃春棋此舉已有「規避戒護」情形,因此進行懲罰,內容包括「警告、停止接受送入飲食5日」、「停止使用自費購買之非日常生活必需品11日」、「移入違規舍22日」。
黃春棋於執行完畢後,不服懲罰提起申訴,北所認為申訴無理由駁回,黃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原處分違法。
黃主張,自己是基於「同學」情誼回應對方話題,是聊天行為,與規避戒護無關,也沒有妨害監獄秩序,且情節輕微,沒有施以行政罰的必要,或有其他便宜原則可以適用。
北所則指出,房舍設計就是要區隔收容人,屬被告戒護管理之一環,所以任何突破舍房的訊息傳達,包括言語及紙條,都可以視作規避戒護管理。
北所說法獲法官採納,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後認定,黃春棋的舉動可視為有危害監獄秩序、規避戒護管理的行為,看守所對黃春棋的懲罰,並無違誤,因此判決黃春棋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