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佐交保後因重病住院,中檢決定不提抗告。圖為3月交保資料照,讀者提供
昔日「刑事戰將」林明佐涉及九州博弈洗錢案,原遭到羈押,因他罹患惡性腫瘤,日前獲台中地院裁定以1500萬交保,離開看守所隔天,病情惡化緊急住院,更傳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台中地檢署今(6/25)表示,林的病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因此不會對交保一事提出抗告。
林明佐被控在九州案中,擔任內鬼洩密,貪污4451萬多元。去年5月遭羈押後,他數度以罹患惡性脊髓腫瘤聲請交保,今年3月一度獲得1200萬元交保,但中檢抗告成功,4月15日又被羈押,這次再以病情為由,獲准1500萬元交保。
林明佐病況有多嚴重?他曾透露神經遭到壓迫,下肢麻痺無力,除需仰賴輪椅移動,甚至會大小便失禁。13日交保後,隔天又因臀部「手掌大」褥瘡,嚴重到連直腸都外露,並出現高燒、呼吸困難、昏迷等情況緊急送往高雄義大,甚至傳出一度命危,經過清創治療後,轉往加護病房觀察。
對於林明佐獲交保,中檢原表示會研議是否提抗告,今則說不提抗告,並列5大理由,包括經確認相關文件後,認定林明佐「確有因罹患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之情」,住進義大醫院後,曾於17日到台北榮總竹北治療中心接受治療,其後也返回義大醫院,並預約下次治療時程。
中檢指出,法院裁定交保配套裡,除保證金外,輔以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出境出海,並命被告需定時至警分局報到等,確有平衡考量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定裁定內容並無違法、不當。
不過,中檢表示,若林明佐後續病情有變化,建請法院提升科技設備監控強度,並重新審酌羈押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