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女子被工程師朋友下藥性侵,痛苦報警提告。免費圖庫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愛慕女性友人小如(化名),去年竟趁兩人在住處聊天時,在小如的木瓜牛奶下藥,性侵得逞。新北地方法院近日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7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如與從事電子工程師的黃男兩人是朋友關係,黃男愛慕小如,2024年5月24日,兩人相約在新北市蘆洲住處聊天,黃男細心準備小如喜歡的木瓜牛奶,但小如沒想到,黃男竟把自己焦慮症所服藥物摻入其中,喝下後昏沉頭暈,後來昏睡過去,而黃男趁機撫摸親吻,性侵得逞。
小如清醒後發現自己被侵犯,報警提告,堅持不和解。檢警調查時查扣作案藥物,並取得相關監視器畫面,開庭時,小如告訴法官,事發前曾明確告訴黃男「不願跟他有性方面」接觸,並提供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
黃男則是從原本否認性侵,後來坦承犯行。
法官審理期間,認為小如的證述和黃男相符,認為黃男在被害人明確表達之下仍執意犯行,行為與手段卑劣,雖考量黃男坦承犯行、無重大前科,以及有和解意願,仍要尊重被害人不願和解,且被害人身心嚴重創商,不予減刑,判處7年徒刑並沒收作案用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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