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引誘軍官出國!前軍聞社中校副主任認了當「共諜」 孔繁嘉二審改判5年4月

    2025-06-24 10:24 / 作者 侯柏青
    法槌,翻攝pexels。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替中國情報單位在台發展組織,並且3度邀約我國現役軍官到越南旅遊,企圖讓對岸接觸吸收,所幸我軍回絕並未成功。桃園地檢署起訴孔繁嘉涉嫌貪污等罪,他於一審坦承犯行,法官怒轟「判國」判5年6月、褫奪公權3年;檢辯均上訴二審,二審今天改判5年4月。可上訴。

    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於2022年2月,破獲金門縣安全旅行社負責人邵維強(判處12年6月定讞)2002年起協助中國在台發展情報組織一案,循線查出,軍聞社編輯採訪組中校副主任孔繁嘉、陸軍第8軍團指揮部作戰處少校副處長向德恩(判處12年6月定讞)也先後被邵維強吸收,並於軍中發展組織。

    邵維強(左)、向德恩(右)已被判刑定讞。資料照。讀者提供

    判決指出,孔繁嘉當時趁著當時是現役軍人,趁機接觸我國現役、退役軍官,他用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幌子,企圖誘使我軍官出國,讓中國情報單位得以接觸、吸收我國軍官,所幸,孔繁嘉所接觸的軍官均未應允或因故未成行,讓他發展組織的惡行未能得逞。

    一審審理時,孔繁嘉坦承犯行。法官認定,孔繁嘉受國軍長期栽培,卻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更以招待旅遊等方式欲吸收我國軍官,而為中國發展組織,且其行為前後長達10多年之久,並收受對岸情報單位美金1萬1700元及人民幣6萬元,其背叛國家之舉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一審判5年6月徒刑,犯罪所得均宣告沒收。

    他上訴二審爭取輕判,二審今天減輕改判5年4月,犯罪所得均宣告沒收。全案可上訴。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