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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弟媳薪水21萬多過立委!林岱樺詐1496萬鬥法 掰「這理由」被打臉

    2025-06-23 17:39 / 作者 侯柏青
    立委林岱樺。資料照,李政龍攝
    高雄地檢署查出,民進黨立委林岱樺2011年起利用表哥駱和明(已故)及大弟媳王麗翎當人頭詐助理費1473萬餘元,她另利用二弟林岱融及助理名義詐領加班費22萬餘元,共貪污1496萬元。林岱樺辯稱王女是她的「綜合型助理」,但王女薪水浮動不定,期間兩度領取21、19萬元薪水「超過立委」,而林岱樺的公費助理證詞也出賣她,強調沒看過王女做過助理工作,成為檢方起訴鐵證。

    詐領鐵證!存摺帳戶放胞弟事務所

    起訴書指出,林岱樺自2001年起擔任立委,二弟林岱融擔任佳安稅務記帳士事務所負責人,而在佳安事務所擔任會計的黃麗雪負責替林岱樺管帳。林岱樺從2011年1月起到2025年2月間,要求表哥駱和明(已歿)交付台新銀行的帳戶,另命大弟媳王瓊翎開立合庫銀行帳戶,另指示將兩人不實登載為立法院公費助理,再由她本人填寫酬金並親自簽名。

    檢方查出,兩個人頭帳戶的存摺都保管在佳安事務所裡,等立院的酬金和加班費入帳累積到一定金額後,黃麗雪等人再指示不知情的員工提領作為私人資金使用。

    檢方統計,林岱樺14年來,共詐得1473萬6549元;不僅於此,林岱樺還指定助理實際可以領取的加班費,在立院加班費入帳後,助理們得繳回款項,在2018年1月到2020年12月間,她聯手5名助理詐得加班費22萬8090元。

    不過,林岱樺面對檢方偵訊時不承認詐領助理費,她強調,大弟媳王瓊翎確實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她解釋,因為王瓊翎的住處和她的住處很近,王瓊翎必須全天候待命,還要機動性執行她交辦的事項,因此屬於「綜合型」公費助理。林岱樺還向檢方秀出一份去(2024年)年1月29日和王瓊翎的對話紀錄,佐證王瓊翎當天有從事「打帖子」的工作,林岱樺也辯稱,王瓊翎去年有到佳安事務所替她的政治獻金單據「蓋印」,沒有詐領助理費。

    太扯!王瓊翎兩度薪水高過立委

    檢方掌握的證據,卻逐一打臉林岱樺。

    檢方傳喚林岱樺實際聘用的11名助理,發現他們都很清楚薪資額度,也可以合理說明薪資調升的具體原因,上班時間從事的工作,也都講得很明確。

    此外,檢方偵訊王瓊翎時,王瓊翎根本無法說明自己的上班地點、工作內容及薪資,王瓊翎更供稱,林岱樺從來沒有確認過她加班情形,供詞令人懷疑。

    更扯的是,如果王瓊翎真的是林岱樺的助理,就應該有固定的助理酬金,然後依照額外的勞動程度領取加班費,但檢方查出,王瓊翎領的薪水相當浮動,例如,2023年4月,她領6萬5千多元、隔月薪水突然調漲到11萬3千多元,連續4個月領取該薪水後,又在9月突然降為4萬3千多元。

    檢方估計,王瓊翎領取的總薪資(含薪水及加班費)最低為2015年4月領的2萬4千多元,最高的兩次令人咋舌,分別是2023年7月領取21萬4千多元,而她在去年12月的總薪資也出現過19萬9千餘元,兩次的單月薪水,竟然超過立委的月薪19萬5百元。

    檢方認定,這樣的浮動薪水反而可以證明,王瓊翎就是用來調節薪資的人頭助理,和真正的助理依照工作內容、時間及勞力來換取合理薪資的狀況迥然不同。檢方也指出,王瓊翎的薪資帳戶是長期放在林岱樺二弟的佳安事務所,由林岱樺等人保管運用,顯然她對於薪資運用完全沒有主導性,更可以證明她和林岱樺之間並沒有僱傭關係或經濟上的從屬性。

    此外,檢方傳喚林岱樺真實聘僱的陳姓助理等人,他們一致證述,從來沒看過王瓊翎從事助理工作;而且,王瓊翎也承認,只熟悉陳姓助理一個人而已,其他都不太熟,和一般現況相反。

    檢方認為,王瓊翎自2011年3月就開始掛名林岱樺助理,迄今超過10年,包括服務處主任在內的助理,和她都完全沒有分工合作的情況,因此認定,王瓊翎和林岱樺的選服團隊之間,絲毫沒有組織從屬性。

    檢方認為,林岱樺雖然辯稱大弟媳是「綜合性助理」,但她也自承,父親林三郎(已歿)有交代過,「我一人投入選戰,全家無條件支援」等話,檢方指出,雖然王瓊翎的確有協助林岱樺從事過選服工作,但這是家族間、姊妹間、同居親人間互相幫忙選情、生活日常事務(像載送上下班)的常情,就算王瓊翎偶爾幫忙林岱樺工作,但不能逕自認定王瓊翎就是林岱樺的公費助理。

    檢方據此認定,林岱樺及胞弟林岱融、黃麗雪、王瓊翎及助理等9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9人全部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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