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去年6月25日,《自由時報》報導「黨政人士:有中媒記者肩負政治任務」,專欄作家孫瑋芒見到報導後就在臉書PO文「就是《決戰關鍵》啦!」東森電視認為名譽受損,對孫男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被告已經合理查證並確認其所取得的證據資料為真所做的評論,主觀上應無誹謗他人名譽的故意或實質惡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自由時報》在「黨政人士:有中媒記者肩負政治任務」這篇報導中提及「有資深媒體人向本報爆料,國內某電視台所製播的政論節目,主题、談話腳本均有中國新華社駐台記者高度參與,直接在錄影棚盯梢,確認節目有達到國台辦要求…一名資深媒體人表示,中國國台辨在今年初陸續接觸台灣數家電視台,表達希望以『在中國商業利益』為交換,由電視台製作帶狀政論節目。」
文中還提到,「為求節目『精準傳達』北京希望收到的效果,中共官媒駐台記者從節目規劃、談話腳本高度參與,甚至在錄影棚現場盯梢,逐一確認每個環節都達到台辦要求。…據爆料指出,由於台辦的要求與習慣新聞自由的台媒落差太大,被接觸的多媒體中,僅有一家電視台允諾合作,自今年起,以某當紅帶狀談話性節目為模板,另外製播新節目播出。…趙博近日得知參與節目製作之事被傳開,已繁急離開台灣。」
專欄作家孫瑋芒見到這則新聞後,在個人臉書,以「就是《決戰關鍵》啦!」為題,刊登「《自由時報》今天報導:『由於台辦要求與習慣新聞自由的台媒落差太大,被接觸的眾多媒體中,僅有一家電視台允諾合作,自今年起,以某當紅帶狀談話性節目為模板,另外製播新節目播出。』」、「東森新聞台政論節目《決戰關鍵》兩個多月前(3/30)開播,以當紅帶狀節目《關鍵時刻》為模板」。
東森電視公司認為孫瑋芒這篇文章已貶損公司名譽及社會評價,因此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
對於指控,孫瑋芒表示,他是資深新聞工作者,在瀏覽《自由時報》報導,內容提及「新華社記者趙博」、「政論節目」、「以當紅帶狀談話性節目為模板,另外製播新節目播出」這些內容,因此做出相關評論,他查了一下確實有趙博這位記者。
他還說,當天網路上就有網友也指出,《自由時報》報導所指的就是《決戰關鍵》,他也比對東森新聞粉專於3月30日PO文「《決戰關鍵》3/30起每周六日20:00至23:00東森新聞CH51播出!寶傑哥強力推薦主持人#張炤和【關鍵時刻YT同步直播】」,由於《關鍵時刻》是至今很紅的政論節目,所以在比對《自由時報》所述的內容,才會點名《決戰關鍵》。
孫瑋芒說,當他的文章發表後,東森政論節目《57爆新聞》的主持人徐俊相有說,自由時報記者有向東森電視公司求證是否自由時報所報導的某政論節目就是《決戰關鍵》,而劉寶傑他說自由時報報導的某媒體是《決戰關鍵》。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被告在發表文章前確實經過合理查證程序,且依照他所取得的證據資料,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因此主觀上應無誹謗他人名譽的故意或實質惡意。
再者,東森電視擁有廣大閱聽觀眾,其製播的新聞報導或政論節目的流程、內容、報導角度,對公眾有一定影響力,相較一般社會大眾而言,得享用較多的資源,所言所行動輒影響社會大眾,與公共利益攸關甚鉅,自應受到較大程度的公眾檢驗,或民主機制的制衡。因此採信被告的辯解,認為其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