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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警察性侵高中生還偷拍!他二審「這樣做」改判8年

    2025-02-20 14:00 / 作者 侯柏青
    偷拍示意圖。本報繪製
    男子羅凱鍵去年上包養網站認識一名女高中生(A女),議定用5萬元援交,羅男載她到旅館以後,竟拿出假警察證等器材冒充查緝性交易,他要求A女付15000元私了、送派出所或白嫖,A女只得選擇發生關係,但羅男卻拿偷拍的性影像要脅她再次就範,A女向老師求助才曝光案情。一審判羅男9年有期徒刑,二審考量他和被害人和解取得原諒,今天減刑改判8年,可上訴。

    調查指出,羅男在包養網站上認識A女後,兩人用LINE聊天時,A女提及參加學測等話題,羅男察覺對方是高中在學生,雙方遂談妥去年2/27進行性交易。

    不料,羅男早就準備好誆騙A女,他先在網路上找人幫忙製作假警察證,假冒「陳O銘巡佐」身分,羅男在和A女見面前做好萬全準備,他事先在外套裡穿上警察便衣,另攜帶警察便帽、警棍、手銬、密錄器及錄音筆等。羅男在案發當天騎機車將A女載到汽車旅館後,確定她是涉世未深的高中生後,立即秀出假的警察證及錄音筆,表明自己是警察,要偵辦這起性交易案。

    羅男向A女開出3條選項,要她交付1萬5千元私了、將她送到派出所依法處理或無償和他發生關係。A女打消性交易念頭,本來想回家拿錢和羅凱鍵私了,卻被羅男拒絕,A女怕自己被帶到派出所偵辦,被迫選擇發生關係。羅男還強迫她拿學生證供拍攝存檔,並強迫她簽下同意書,其後兩度性侵得逞。

    羅男在性侵過程中趁A女閉眼拒絕觀看機會,偷偷用手機拍攝性影像,完事後,他將錄音筆記憶卡折斷,隨手交付A女3千元;為了取信對方,羅男當天還假裝刪除學生證照片,只取走同意書。但事後,羅男卻食髓知味,不斷嘗試聯絡A女,還聲稱已經掌握A女的學校和班級座號,嗆聲「不配合就依法究辦」。

    A女在情緒低落下求助輔導老師,校方通報警方後啟動偵辦。警方去年5/21搜索拘提羅男,在其住處查獲假警察證及警帽、警衣等大批警用裝備。

    羅男在偵查中原本否認犯行,士林地院審理時,他改口認罪,卻因未達成和解,一審被重判9年,檢察官及他都針對量刑提起上訴。

    二審開庭時,羅男和A女達成和解,合議庭遂認為他上訴有理,決定撤銷原審刑度並改判。

    承審合議庭痛斥,羅男名知A女未成年(時年17歲),竟準備假警察證、購買警用裝備,鎖定未成年學生作為犯案對象,還假裝查緝性交易恐嚇A女,導致她心生恐懼被迫發生關係、偷拍性影像,羅男的行為明顯經過縝密計畫及充分準備,不是一時衝動誤觸法網。

    合議庭認為,羅男在案發後食髓知味,一再邀約A女想要再次侵犯,動機或手段相當惡劣,造成A女身心創傷、妨害未成年少女的正常成長,其行為必須嚴厲譴責。

    不過,合議庭考量,羅男在犯案過程未造成被害人受傷,他應訊時坦承犯行及達成和解,已經先給付部分補償給被害人,因此認為羅男不是毫無悔意,審酌他的智識程度及家庭情況後,今天減刑改判8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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