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陳品佑攝
前調查局北機站楊姓調查官2016年間參與搜索長虹建設時,盤中融券買1張股票隔日再融資回補,當沖交易獲利1222元;他又多次向股市作手鄧福鈞無息借款,某日參與搜索群聯電子時,他竟傳訊給鄧福鈞「不要碰IC設計」、「不要碰群聯」等。楊姓調查官涉洩密部分判6月定讞,其他涉案部分,高院更二審依內線交易罪判楊1年半,鄧1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楊姓調查官從1995年起進入調查局,於2002年1月21日起進入北部機動站服務,肅貪、金融等辦案經驗豐富。
調查指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和台北地檢署2016年偵辦中信金控、中信銀行像長虹建設購買內湖土地相關弊案,計畫執行搜索。當時參與搜索的北機站指派楊姓調查官支援搜索行動,楊姓調查官同年5/26參加專案勤前會議後,6/6接獲通知,獲悉確定在6/8執行搜索。
沒想到,楊姓調查官竟在搜索當天早上進場「當沖」,他在9點27分以每股60元融券買進1張長虹股票,隔天早上10點34分再融資買進1張長虹(回補),獲利僅1222元,卻因此吃上官司。
調查局。侯柏青攝
不過,楊的犯行不只一起,他2011年起買股票經常虧錢,2015年間因股票交割款不足即將違約交割,他竟趁同事離開座位時的空檔,偷偷從筆錄裡抄下股市作手鄧福鈞的聯絡電話,大膽向鄧福鈞調頭寸60萬元,截至2016年7月7日為止,楊姓調查官共以無息、無擔保方式向鄧福鈞借走110萬元,而他馬上找到機會「投桃報李」。
楊姓調查官2016年8月5日早上9點50分參加新竹縣調站的勤前會議,確定股市收盤後將搜索上市的IC設計大廠、群聯電子,會議還在進行,他就在10點35分傳LINE給鄧福鈞「不要碰IC設計」,鄧福鈞沒辦法確認他指的是哪一家,反覆追問他「群?」(群聯)、「聯? 」(聯發科)或「不要碰群?」(群聯)、「不要碰聯」(聯發科),楊先回「不方便說」,最後明確說,「不要碰群聯」。
身為主力的鄧福鈞見機不可失,立刻在市場上放空群聯170張,搜索消息曝光後群聯應聲大跌,鄧福鈞陸續回補,一口氣獲利875萬4526元。
調查局。侯柏青攝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楊利用主管事務圖利、洩密,共判處他3年2月,鄧福鈞涉犯內線交易判2年,而全案歷經審判,楊涉洩密部分判6月定讞。
高院更二審認定,楊姓調查官買股票的行為和調查官職權無關,將罪名從圖利改為內線交易罪,至於鄧福鈞的部分,更二審認為犯罪所得的部分,應扣除證券交易稅、手續費等成本,因而決定改判。
更二審考量楊男職司犯罪偵查,竟貪圖私利內線交易,行為不當,合議庭審酌他一開始並未全盤認罪,交易量只有1張及犯罪所得僅有1222元等因素後,認為他有入監的必要性,故判處1年6月。
至於鄧福鈞的部分,更二審考量他曾另案違反《證交法》被判刑,在該案二審期間又犯下這起內線交易案,獲利高達875萬4526元,顯然未知所警惕,另審酌他偵審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且和43名投資人達成和解(給付803萬6600元),將他從2年改判1年8月。
兩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兩人確定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