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大陸。資料照。廖瑞祥攝
藝人王大陸砸百萬閃兵,懷疑首腦陳志明拿錢不做事,找前台北市刑大代理隊長劉居榮偷查個資,雙雙遭檢方起訴。新北地院今天開庭,王大陸不認罪也拒絕和解,檢辯當庭勘驗王大陸手機對話,辯方強調王只是詢問友人能否找到「小黑」、「黑哥」,後來得知對方入監執行,他才叫朋友「不用找了」,全程未透露「小黑」真實身分,並不觸犯《個資法》。
新北地院今天勘驗王大陸的手機微信對話紀錄,王大陸和暱稱「Leo」、「TaNgPePe」的人有討論「黑哥」,另和「Leo」討論如何找出「小黑」、「黑哥」等,對方還要王提供資訊「比較好抓人」。
王大陸的律師主張,《個資法》保障的個人資料範圍,除了必須是《個資法》第2條第1款所列的「法定個人資料」,還必須要資訊內容和特定個人之間具備「直接識別性」或「識別重要性」。若藉由比對、連結等方式,足以辨識、特定出該資訊是屬於具體之個人者,才會屬於《個資法》保障的個人資料範圍。
此外,根據王大陸與「TaNgPePe」、「Leo」的手機對話紀錄結果,可以很清楚看到,王大陸起先是分別詢問兩名友人能否找到名叫「小黑」、「黑哥」的人,後來因為王大陸知道對方已經入監執行,為了避免兩名友人繼續幫忙找「小黑」、「黑哥」,才會告訴兩人「小黑」、「黑哥」已經進去關了、不用再繼續找了。
律師認為,王大陸的兩個友人從頭到尾接到的訊息,只是要找到「小黑」(黑哥),也只知道「小黑」(黑哥)進去關了,不用再找,完全沒有透露真實身分,不可能直接識別身分,不該當《個資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未基於特定目的利用個人資料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