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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人了!涉22億垃圾幣詐騙洗錢案 主嫌潘益彰、林若蕎重金交保+電子監控

    2024-08-19 18:32 / 作者 侯柏青
    在押的潘奕彰已成功交保。資料照。陳品佑攝
    台北地院審理ACE王牌交易所22億垃圾幣詐騙案,原本從4月底接押主嫌林耿宏、潘奕彰、林若蕎及林耿漢4人。根據《太報》掌握消息,院檢近日悄悄上演一場「捉放曹」,合議庭上月底諭知潘奕彰、林若蕎及林耿漢各交保1500萬、1600萬及200萬、境管及電子監控,檢方抗告高院成功。北院上週二度召開羈押庭後裁定加保,諭知潘奕彰重保2000萬、林若蕎3000萬及林耿漢800萬,仍維持境管及電子監控。全案仍可抗告。

    北檢4月底宣布偵結垃圾幣詐騙案,將主謀林耿宏、王牌大律師王晨桓、ACE王牌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集團核心林若蕎及林耿漢等36人分別依詐欺取財、組織犯罪、洗錢及藏匿人犯等罪嫌起訴。全案移審北院後,北院最終諭知王晨桓等10人交保,僅剩林耿宏、潘奕彰、林若蕎及林耿漢在押。

    林耿宏詐欺集團,圖左至右分別為林耿宏、林若蕎、潘奕彰、王晨桓。

    王牌大律師王晨桓認罪,目前投入南投仁愛區做原住民法律諮詢。廖瑞祥攝

    北院連月來緊鑼密鼓開庭,由於羈押期即將屆滿,合議庭7/18訊問後,潘奕彰、林耿漢雖然不認罪,且林若蕎只承認藏匿人犯,但3人都願意接受科技監控。北院鑑於3人已經進行準備程序,辯護人也提出聲請調查證據,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

    北院認為,潘奕彰是創辦人及2023年6月前的實際經營者,林若蕎是IMBA直銷團隊之理事長,林耿漢則是主嫌林耿宏的胞弟,在全案中受林耿宏指示移轉不法所得,是全案的核心角色,權衡後准許潘奕彰交保1500萬元、林若蕎1600萬元、林耿漢2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另須接受電子監控設備。林耿宏則繼續羈押。

    檢方不服旋即向高院提抗告,檢方強調,原審裁定未說清楚為何具保可以防止逃亡及再犯?檢方也主張本案被害人數高達1574人,被詐騙金額近10億元,3人將面臨高額民事求償,有高度逃亡動機,而且法院裁定的保金也不符比例原則。檢方認為,潘奕彰等3人否認犯罪,供述和證人及卷內證據不符,加上仍有共犯未到案,在未進行交互詰問前就命他們保釋,恐輕易勾串證人或共犯。

    不過,檢方抗告高院後卻峰迴路轉。

    高院認定,原審認為潘奕彰、林耿漢已經對證據能力表示意見,但這與判斷羈押必要有什麼關聯性或有何情事變更?高院認為裁定有理由不備的違誤。

    高院也認為,本案的犯罪組織,涉嫌詐銷虛擬貨幣及區塊鍊相關產品的犯罪所得,高達22億5800元,報案者合計被詐騙9億3180萬5790元,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詐騙所得粗估有7億9673萬6628元。潘奕彰等3人處於核心地位,交保金必須再斟酌是否合乎比例原則,且命他們3人境管及接受科技監控(腳環、個案手機),卻沒有要求定期向指定機關報到,可能不妥適。將此案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合議庭上週二度開羈押庭,合議庭認定,潘奕彰等3人的辯護人都已經提出完整答辯內容,也對起訴書的證據能力表示意見,更遵守期限提出聲請調查證據,訴訟進度和北院當初接押時顯有不同。合議庭考量,3人沒有刻意拖延訴訟的狀況,表現出「正面面對訴訟」的態度,逃亡可能性已經「略微降低」,加上3人願意接受科技監控,科技監控就是用來防逃,因此維持交保決定。

    至於檢方主張,3人自始否認犯罪,交保可能會跟其他共犯、證人勾串。北院認為,3人從起訴前就被收押到起訴後,已經有相當時間,檢方偵查階段的取證程序已經到一定程度;法院職司審判,不是偵查機關,被告在法院訴訟中原本就享有答辯權(包含否認犯罪權利)及聲請調查證據權(包含對證人聲請交互詰問權)。檢方主張3人未和共犯、證人交互詰問前仍有羈押理由,合議庭認為這個理由難以採信。

    警方在集團主嫌家中查獲逾億元的現金。警方提供

    檢方查扣魔券幣主嫌林若蕎名下的麥拉倫720S超跑,市價約1800萬元,法院已裁定拍賣。讀者提供

    北院審酌,潘奕彰等3人在全案居於主導地位,根據起訴書所載,和虛擬貨幣相關詐騙金額雖然高達7億9673萬6628元,但檢方實際上已扣得6億1153萬5894元。

    北院考量全案犯罪情節和本案罪名後,決定酌予提高保金,諭知潘奕彰交保2000萬元、林若喬交保3000萬、林秉漢交保800萬元及境管、科技監控(包含每日定時以個案手機報到);北院也要求3人不得接觸證人或被告。如有違背規定,北院將再予以羈押。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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