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
網路媒體林姓記者涉嫌接受中國官員指示,委由蘇男製作總統大選假民調發布在網站上,林男期間並收受中方資金新台幣58萬餘元,檢方偵辦後,依反滲透法罪嫌將林男等人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52歲林姓男子為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並擔任記者,62歲蘇男為台中某私立大學退休副教授,蘇男在學校授課期間認識林男。
民國112年4月20日至23日,林男受境外勢力中國「中共福建省委員會」下設直屬事業單位「福建日報」高層林姓社委等人的邀請,招待前往中國廈門地區旅遊,林男並邀約蘇男一同前往。
林男返國後,隨即成立指動新媒體傳播公司,以便日後以網路媒體公司名義,在台發布民調結果以取信於中共官媒,隨後林男與蘇男約定,以10篇民調共計150萬元的價格,委由蘇男製作「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意調查」。
蘇男陸續於112年10月間,佯以派員面訪民眾或隨機抽取台灣地區北、中、南部,各300人以上民眾作電話訪問,但蘇男未實際面訪或電訪,捏造不實的總統選舉民意調查共8次,再由林男進行數據調整加工製成圖表,透過「指傳媒」等網站,接連在「元丰傳媒」、「藍鵲新傳媒」等網站,發布相關不實民意調查報導。
其中,指傳媒去年12月20日發布的報導指出,3組總統參選人的支持度依序為國民黨侯康配33.05%、民進黨賴蕭配32.19%、民眾黨柯盈配18.38%,透過假民調誤導選民對於選情的判斷,藉以暗示藍綠兩方參選人選情緊繃,泛藍選民應放棄排名居後的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
林男在製作、發布假民調新聞期間,密切與境外勢力高層林姓社委聯絡討論新聞製作方式,林男並以微信帳戶、銀行匯款的方式,收受對方資金人民幣13萬餘元(約新台幣58萬餘元)。
此外,檢方並發現林男在捏造完不實民調並製作報導後,還先將相關內容,以通訊軟體微信,傳送予中共國台辦新聞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對方也回覆「收到」,並討論台灣相關選舉選情,但林男對話的對象,是否就是陳斌華本人,檢方則無法證實。
案經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並由檢方指揮組成專案小組,於去年12月21日前往指動新媒體傳播公司與林男住處等地執行搜索,扣得手機、電腦及製作不實民調相關文件,並同時傳喚林男、蘇男等2人到案,並陸續聲押2人獲法院裁准。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查扣證物與相關金流等證據,昨天依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將林男等2人起訴,全案經移審後,台中地院昨天裁定林男35萬元、蘇男25萬元交保,並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並指出,林男身為媒體記者,應報導正確訊息,卻以此方式滲透干預台灣總統大選,危害台灣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