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朱女自稱游太太,公開出雙入對。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高雄市一名經營傳產的游姓董事長和負責照顧他的一名朱姓看護譜出黃昏之戀,並找來律師,將自己名下4658萬的定存委託朱女處置,朱女則將這些錢轉入自己戶頭。游男過世之後,他的子女對朱女提告詐欺、偽造文書;此案一審、二審都判朱女有期徒刑2年,但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則大逆轉,改判朱女無罪。
判決書指出,游姓老董在2006、2007年生病期間認識看護朱女,兩人後來不僅同居,出入也成雙入對,朱女也自稱是游太太。直到2017年,游男因肺癌住院,擔心子女將來會為了財產找朱女麻煩,於是在當年11月15日找來律師公證,授權朱女領走他的存款、將不動產贈送給朱女,並強調就連特留分都不想留給子女。
朱女隔天就將游男的18筆定存解約,並將現金4658萬元轉入自己帳戶。由於金額不小,朱女引起農會注意,承辦員主動通知游男家屬,也親自到醫院向游男求證;不過當時游男精神狀況不佳,沒有作出任何肯定或否定的回應。
隔年1月游男過世,他的家屬果然如他所料,向朱女提出詐欺和偽造私文書等告訴。
一、二審法官都認為游男簽下約定書時意識不清,所以判她2年有期徒刑,但最高法院再審此案時,高雄高分院法官發現,游男家屬曾請醫生診斷游男的意識狀況,醫生曾詢問游男是不是要把存款轉讓給朱女,當時游男還親自口述回答,連金額都說得正確,所以醫生當時沒有應家屬要求開立意識不清的診斷書。
另外,游男在醫院被農會承辦人詢問是否授權朱女解定存時,雖然沒有說話,但有微笑和點頭,還一度拿起眼鏡戴起來仔細看定存單,故本於「無罪推定」、「罪疑唯輕」原則,因全案不能證明朱女犯罪,原審判決有誤,逆轉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