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8/8)處理民眾黨團提案,各黨團無異議通過決議組成修憲委員會。資料照。李政龍攝
民眾黨團今年6月拋出修憲廢除監察院提案,卻因為本屆立法院沒有修憲委員會而未能討論,遂提案要求盡速於立法院本會期組成修憲委員會。立法院會今(8/8)處理民眾黨團提案,各黨團無異議通過決議組成修憲委員會,黨團將依政黨比例推派代表,並定於25日舉行第11屆修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
本屆立委除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廢監察院修憲案之外,還有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吳沛憶提出的18歲公民權、以及綠委陳亭妃提出廢考監兩院等修憲案。因此,民眾黨日前依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之規定,提案成立修憲委員會,若未來經過三讀,將再次進行18歲公民權的公民複決。
民眾黨團再修正動議指出,第11屆立法院相繼有各黨立委提出修憲提案,雖經院會陸續通過並交付修憲委員會,但至今修憲委員會未組成,未避免立委所提修憲案付委後無法審查,因此建請院會決議組成修憲委員會,且依照政黨比例,國民黨團推派19人、民進黨團推派17人、民眾黨團推派3人,並定於25日舉行立法院第11屆修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
立院今召開院會處理民眾黨提案時,原本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表決處理民眾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不過就在表決前,民進黨團向院會表示無異議。韓國瑜隨後裁示,立法院決議組成修憲委員會,並依照政黨比例推派成員,25日舉行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
根據《中央社》報導,修憲委員會決議案通過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運用議事技巧,對決議提出復議。表決處理時,出席人數56人,贊成0人,反對56人。韓國瑜裁示,贊成者少數,復議案不通過。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僅能提出一次,該案復議遭否決後,未來不得再提出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