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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房東被判無期!翁暴走嗆「不弄我也不會殺她」 自認被害人嘆「後悔投案」

    2026-05-14 19:08 / 作者 白廷奕
    砍死前永和市長胞妹的老翁張學義,今日對著媒體暴走狂罵。讀者提供
    68歲老翁張學義去(2025)年不滿被漲租金,拿掃刀砍死前永和市長洪一平胞妹洪姓女房東,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庭重判無期徒刑。張學義今(5/14)日移審高等法院,庭後發現有媒體拍攝,對著鏡頭囂張狂喊「房東太可惡了,我就去殺房東」、「給我凹錢(台語)」還噴出一句五字經。他嘆了口氣說,「很後悔去投案」,兩度抱怨「司法對我很不公平」,張忿忿不平地說「他媽的我也是被害人,她不弄我,我也不會殺她」。

    調查指出,張學義和洪女是房東、房客關係。他前年7月向洪女承租位於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的一間雅房,和精障兒子一起入住。不料,雙方因生活習慣產生摩擦,張學義為報復洪女,每天開窗狂吹冷氣24小時,洪女因此要求他分攤電費,兩人關係更劍拔弩張。去年10月,張學義認為洪女變相漲房租,一氣之下掏出掃刀狂砍洪女,還對她毆打、勒頸,導致洪女大量失血慘死。

    張學義應訊時坦承殺人,但主張自己當時難以辨識並控制自己的行為,還強調符合自首要件。但一審合議庭認定,張學義雖然主動向警察自首殺人,但對犯案過程避重就輕,沒有真心悔悟,且他當時沒主動告知警察自己非法持有犯案用掃刀,因此不符合自首要件。一審也認定他雖然有身心症狀,但沒有影響他犯案時的判斷能力,重判無期徒刑。

    張學義不滿遭重判提上訴,今日被移審到高院。法官開完訊問庭後諭知還押,他在4名法警戒護下緩步走下樓梯,抬頭發現有記者在拍攝,馬上正臉對著鏡頭大喊「記者你好,我想說幾句話」,表示自己活到70歲才殺人。

    法警見張學義停下不走,擺手請他繼續走,他走了幾步繼續忿忿不平地說,「房東太可惡了,我就去殺房東」,怒嗆死者洪女凹他的錢。張學義飆罵一句五字經,還放話「很後悔投案」,法警要他再走幾步,他對著法警抱怨「拎老北(台語),膝蓋會很痛」,接著又喊了兩句「司法本來就很不公平」,走之前還不忘撂了一句「他媽的」,旋即轉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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