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王姓女子疑長期遭陳姓丈夫家暴,2人16日清晨爭吵後,王女利用丈夫熟睡之餘,先潑熱水再持刀刺殺奪命,南檢16日晚聲押,台南地院以王女無逃亡串證之餘,裁定無保釋放。
台南地方法院發言人林福來17日告訴中央社記者,王女坦承持刀刺殺丈夫,雖犯下殺人罪,但檢警已完成蒐證,王女沒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也無具體事實表徵王女有逃亡之虞。
另外,王女犯案後留在案發現場,面對警方偵訊未避重就輕及飾詞卸責;因此,台南地院裁定無羈押必要,「無保」釋放。
32歲王女16日清晨和39歲陳姓丈夫爭吵後,利用丈夫熟睡時,先潑熱水再持刀往胸部刺了一刀,警方趕到將陳男送醫仍宣告不治;王女犯後供稱「忍無可忍,刺了他一刀」。
台南地檢署16日完成相驗,初步發現陳男臉部及左側身體部位有燙傷痕跡,右胸有傷口,確切死因尚待解剖鑑定。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發布新聞稿指出,王女和陳男民國104年及109年曾有言語衝突的通報,衝突當下已先由警政介入協助,且由社工人員提供安全計畫及暴力防治教育,之後未再有家庭暴力通報紀錄。
王女和陳男育有的2歲男童,由社會局先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後續將協商親屬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