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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少校一家3口都共諜!共犯同僚重判15年 兒交付機密檔案判刑2年定讞

    2025-12-18 17:35 / 作者 綜合中心
    最高法院今(18日)對於李海鵬與2名兒子涉入共諜案作出判決。最高法院大樓外觀。李政龍攝
    前陸軍少校行政官李海鵬35年前退役後,從事仲介兩岸官員參訪交流規劃等工作,竟被中國吸收為共諜,先收買空軍少校李文生收集軍中資料,之後還將服役中的長子李輿聖、次子李楚庠一起拉下水,簽下「願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等字句輸誠。李海鵬與2名兒子、李文生等4人去年12月遭高等法院判刑,最高法院今(18日)維持李文生15年、李輿聖2年1月定讞,李海鵬、李楚庠發回更審。

    據了解,李海鵬1990年從陸軍少校退役後,從事兩岸交流活動,2008年起他向時任花蓮空軍防空砲兵少校後勤官李文生表示,正在幫中國收集軍中資料,李文生貪圖金錢賄賂,並簽下「願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等字句便條以示效忠,陸續將職務上所掌管的機密文件,交付李海鵬轉交中共解放軍對台工作人員,並收取1萬美元報酬,另接受招待赴韓國旅遊。

    2010年,李海鵬考量李文生即將退休,遂要求在馬祖防衛指揮部任職的長子李輿聖交付某次軍中演訓會議留存的軍事機密文書,並由次子李楚庠再協助轉成數位電子檔,存放記憶卡或隨身碟內,交由李海鵬交付予中共人員,以獲取報酬。此外,李海鵬與妻子、李楚庠及其女友接受中共免費招待赴馬來西亞旅遊並會面中共人員,李楚庠明知父親是共諜,返台後仍持續將軍事資料交付李海鵬。

    高院審酌,被告5人都曾是職業軍人,竟均罔顧國家栽培,李海鵬甘為中共間諜,應予嚴厲非難,依被告犯後態度、犯罪情節,去年底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3罪,判李海鵬12年徒刑、李文生判15年、李楚庠10年6月、李輿聖2年1月。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今維持李文生15年、李輿聖2年1月定讞,李海鵬、李楚庠發回更審。

    此外,陸軍通訓中心上校陳士通因職務持有官兵名冊,2015年12月立委選舉期間,以台幣2萬元出售名冊給前趙姓立委,另經李海鵬陪同前往前陳姓立委服務處欲以台幣5萬元販售,但未獲同意,最高法院依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權力故意犯修正前個人資料保護法2罪判陳士通各6月徒刑,合併執行8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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