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資料照。呂志明攝
藝人黃子佼才因加入「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兒少性影像片,被法院判處1年6月徒、緩刑4年。沒想到他在今年8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發生車禍竟駕車離開,當時黃子佼雖聲稱「當下不覺得有撞到人」 ,但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其涉犯《刑法》肇事逃逸罪,今日依法起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8月24日上午7時39分,黃子佼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時,因為禮讓一名自巷口駛出的騎士時右偏停止,卻不慎與右側林姓婦人騎乘的機車發生擦撞,林婦車輛倒地,造成臉部、手臂及膝部多處擦傷,由於黃子佼未停留現場報警或進行救護措施,直接駕車離開現場,因此被移送法辦。
黃子佼的汽車以及女騎士的機車均受損。資料照。讀者提供
黃子佼到案表示「不覺得有撞到人」,同時透過經紀公司發聲明表示根據二重派出所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黃先生駕駛的車輛,是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影片顯示,在此同時,後方1台機車,從黃先生車子的右側,同向往前行駛。影片繼續顯示,黃先生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
黃子佼的汽車以及女騎士的機車均受損。資料照。讀者提供
但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事發當時林婦倒地力道及聲響顯著,且監視器畫面顯示黃子佼的車輛曾短暫停留後再慢慢移動,疑似刻意避開倒地的林婦。林婦指證稱,黃事發後曾往她倒地的方向看了一眼,但並未下車查看或提供協助。
檢察官依照相關事證認定,黃子佼明知事故發生卻未履行應有義務,認為其涉犯依《刑法》肇事逃逸罪提起公訴。至於過失傷害部分,由於黃子佼已與林婦達成和解並賠償,林婦撤告,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