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塔律師李宜諪詐團案台北地院開庭。廖瑞祥攝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幫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涉洩露偵查秘密,還協助變賣財產,遭檢方依洩密、洗錢等罪嫌起訴。她今(11/11)日出庭辯稱,有事先向吳女確認首飾、汽車未被扣押,才善意「協助轉達」吳女希望變賣的訊息,她也稱,羈押結果在地檢署電子螢幕上就看得到,不是什麼秘密。李宜諪不僅攻擊檢方違法偵訊,還打算從「法界三位大老」中找1位當專家證人。
調查指出,吳女與男友呂英菖從事靈骨塔詐騙,遭拘提到案後,原本想委任律師趙浩程幫忙辯護,趙浩程聯絡吳女表弟蘇庭億,告知吳女被逮捕的消息,蘇男隨即通知吳女的好友陳永山。當天深夜,三人相約碰面,討論後決定將吳女名下1輛價值250萬元的BMW豪車,開到某處藏放,並過戶到陳永山名下。後來,趙浩程找來李宜諪當吳女的辯護人,四人在通訊軟體成立群組。
律師趙浩程也因涉嫌洩露本案偵查秘密及洗錢遭起訴。資料照。呂志明攝
想不到,吳女涉嫌透過律見機會,指示李宜諪協助變賣名下財產,李宜諪也在群組內Po文,「吳小姐這邊在我旁邊說:在他家裏面鏡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條手鍊兩個戒指,可否先幫她拿去賣掉」、「若今日吳小姐被羈押,他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再聯絡陳永山,請他把車子賣掉」、「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行照都放在零錢櫃的抽屜」。陳永山得知消息,隨即協助變賣金飾。
檢方還查出,李宜諪涉嫌在偵查期間向陳永山透露,吳女接受偵訊時對檢察官供稱自己是「呂英菖助理」,另洩漏吳女因靈骨塔詐騙案遭羈押的資訊,涉及洩密。
靈骨塔詐騙案主嫌呂英菖,檢察官求刑8年6月以上。資料照。呂志明攝
李宜諪今(11/11)日出庭主張無罪,辯稱她沒有動機幫吳女洗錢,也沒有與其他同案被告共同洗錢的主觀犯意,她強調,本案首飾、汽車等財產,是否為法律上「洗錢罪」的客體,是有疑慮的。她也主張未洩露偵查秘密,因為羈押結果是公開資訊,陳永山看電子螢幕就看得到,至於吳女是不是呂男助理,她是以「疑問句」向陳永山「查證」,而非「告知」。
她試著還原當時情況,聲稱吳女委任她當辯護人,擔心吳女可能籌不出律師費。後來,吳女提到自己還有一張提款卡,但不確定裡面有多少錢,吳女說如果不夠,梳妝台上有些首飾可拿去賣,再不夠就把車賣掉抵帳。
李宜諪強調,她向吳女確認首飾、汽車都沒被扣押,既然吳女想處分她可以支配的財產,她願意協助轉達。至於賣車的事,李宜諪解釋,她是在收到起訴書後,才知道汽車早已過戶給陳永山。
法官問李宜諪,現在講的似乎跟偵訊時不同?她急忙解釋,第一次複訊時都有和檢察官說明,但檢察官認為她就是有傳訊息,「我自己身為律師,看到檢察官這個態度,就知道是要起訴了。」她辯稱,檢察官跟她說,客觀要件構成就會構成洗錢,她才會「尊重檢察官的評價」,她強調,當時手邊沒有法條和實務見解可以查,事後她查了,並不認同檢察官的評價。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否認洩密、洗錢,還曾在臉書上喊冤「不是詐團軍師」。翻攝臉書
不過,對於李宜諪的辯解,檢察官表示「訝異」。檢察官反嗆,她不只是曾協助吳女轉交車鑰匙,還替吳女轉達變賣財產的訊息,加入陳永山等人洗錢活動,卻還辯稱自己無罪。
檢察官指出,檢方初次搜索時,本來就未必能掌握犯嫌的所有財產,強調被告財產沒被扣押,不代表可隨便處分,未來都可能是國家追徵的犯罪所得。檢察官也說,妨礙國家對特定犯罪所得的追徵,依法會構成洗錢,就算變賣財產是為了籌措律師費,也一樣是洗錢,更質問李宜諪,難道「以後都要這樣幫犯罪者辯護嗎?」
但李宜諪和辯護律師似乎是做了萬全準備,接下來開庭,不僅打算攻擊檢方偵查過程違法,還打算從「法界三位大老」中,聲請傳喚其中一位擔任專家證人,幫忙證明她的行為不構成洗錢。其中一位學界大老,是台大法學院教授林鈺雄,其出版《刑事訴訟法(上,下)》、《新刑法總則》等多部刑法著作,是不折不扣的刑事法大師。
台大法學院教授林鈺雄。取自台大法學院官網
另一位是前司法院大法官林俊益,曾先後任士林地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法官,承審過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現在東吳大學及輔仁大學教授《刑事訴訟法》相關課程,也是司法實務界大老。
前司法院大法官林俊益。取自司法院官網
最後一位學界大老,是成大法律系教授陳運財。他在日本神戶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去年還曾被總統賴清德欽點,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在立法院正面回應死刑存廢議題,但最終未獲投票通過。而李宜諪希望讓法院「三選一」,傳喚為專家證人,幫她證明清白。
總統賴清德曾提名陳運財為司法院大法官,但未獲立法院投票通過。取自總統府
發稿時間 14:16
更新時間 15:10(新增最後一位法界大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