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示意圖。取自Pexels
桃園一名男子突接到匿名訊息,內容指其妻與多名男子發生性行為,甚至與象牙海岸籍男子發生「3P」,並傳送對話截圖與裸照為證。男子從照片中細節認出確是妻子本人,氣得提告離婚並求償3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婚內確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侵害丈夫配偶權,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對夫妻於2005年結婚,2025年8月調解離婚,男子在去年底突接到一則陌生訊息,對方連環爆料:「你老婆最近下班都去A7約砲」、「還跟黑人朋友玩3P」,並傳給他3張疑似妻子的裸照與對話截圖,截圖中出現「我解鎖外籍」、「象牙海岸」、「他家裡還有三個室友都黑人」等內容。
男子仔細比對照片,發現女子身上的痣與特徵與妻子完全一致,大頭貼與暱稱也與妻子的帳號相同,憤而結束近19年的婚姻,控告妻子違背婚姻忠誠義務,請求精神損害賠償30萬元。
庭審中,妻子辯稱自己被不明網友造謠、恐嚇,甚至連同學也收到類似訊息,懷疑是詐騙集團所為。她提出截圖指出,對方曾留言「象牙海岸的又大又長我們都知道」,並指控她「拋夫棄子捲款潛逃」,企圖以此說明自己被陷害。
但法官查核後發現,這些訊息雖涉及金錢字眼,卻未要求匯款或轉帳,與詐騙集團常見模式不符。此外,妻子雖更換LINE大頭貼,但男子提供的照片中髮型、服飾及身上疤痕皆與妻子相符,交互比對後確認影像屬實。
桃園地院審酌後認為,妻子婚內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已侵害丈夫配偶權;即便她堅稱遭陷害,仍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自清。法院因此裁定,妻子須賠償丈夫新台幣20萬元精神損害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