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連成警告,趁水災偷水溝蓋不但觸犯加重竊盜罪,如釀成死傷最重可處無期徒刑。行政院提供
馬太鞍溪堰塞湖日前發生溢流,重創花蓮光復鄉,目前40公里側溝和下水道已完成清理,不過卻有不少水溝蓋遺失。前進協調所表示,如趁水災時偷水溝蓋造成人員死傷,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前進協調所今日上午說明最新情況,總協調官季連成提到,最近清理側溝時發現有水溝蓋、鐵板遺失,這是很嚴重的事,如果鐵板和水溝蓋無法補齊,將來淤沙和髒物還是會進去,呼籲民眾多加留意,勿讓有心人士偷竊。
季連成強調,趁水災時偷水溝蓋,不只觸犯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會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若造成死傷還會加重刑責,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偷水溝蓋發天災財,最重可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