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9歲張男酒駕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時,因違規行駛遭警方攔查,恐怕要吞下14萬5800元的罰單。讀者提供
高雄29歲張男日前開車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時,因違規行駛遭警方攔查,巡邏員警一靠近就聞到張男渾身酒氣,但他卻對員警跳針式辯稱「我沒違規」,甚至嗆喊「我喝很大」,酒測值不僅超標,還發現他駕照註銷,警方依法開出多張罰單,最高可處14萬5800元罰鍰。
鼓山警分局旗津分駐所巡邏員警4日下午3時左右,行經中洲三路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疑似有跨越行車分向線、闖紅燈提前越過停止線等交通違規行為,便上前攔查。
張男不僅駕照早已註銷,還渾身散發濃厚酒味、滿臉通紅,面對警方詢問,他不斷跳針辯稱沒有違規,試圖規避酒測,最後甚至嗆警「喝很大」,警方隨即進行酒精檢知,當檢知器亮紅燈後,張男才慌張改口語表示,只是昨晚飲酒,當天沒喝,不過酒測值仍超標。
警方依法對其開出多張罰單,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酒後駕車)、第21條第1項第4款(駕照吊銷仍駕駛)、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行駛)等規定舉發,最高可處14萬58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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