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公司2023年砸36億買下街口支付4成股權,近日遭北院一審判決交易無效。翻攝臉書
老牌食品大廠泰山公司2023年與龍邦集團爆發經營權之爭,前董座詹景超遭控強行主導董事會砸下近36億元買下街口支付4成股權。泰山經營團隊易主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確認該筆交易無效,今年5月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勝訴,命令街口需返還該筆價金。然而,街口今(7/3)遭媒體爆料,法院假執行時竟發現相關帳戶近乎歸零,當時的價金36億元已不知去向,引發熱議。街口稍早發聲明駁斥為不實指控,企圖混淆視聽。
《鏡報》今報導,台北地院今年5月13日判決泰山買街口4成股權的交易無效,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需全額返還35億9580萬元投資款及5%年息,仍可上訴,並准許泰山繳交11億9860萬元擔保金後,可啟動假執行程序。泰山新經營團隊隔天向法院提繳擔保金,希望能對街口支付母公司名下5個帳戶現金啟動假執行,銀行卻回覆法院「各帳戶餘額『近乎歸零』」,就連當初泰山匯入36億元投資款的台新銀行收款帳戶,也已被提領一空,消息一出,引發金融圈震撼。
街口支付負責人胡亦嘉7/3發文。翻攝臉書
對於法院扣押執行竟發現相關帳戶近乎歸零,傳出泰山新團隊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街口支付負責人胡亦嘉,胡亦嘉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雖未正面回應,但意有所指地說:「只有逃亡的人才會幻想所有人都要逃亡」。而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科發布聲明指出,部分媒體以聳動標題、誇大不實內容報導案件,實屬不實指控,企圖混淆視聽。
街口金科7點聲明如下:
1.訴訟尚在二審程序,未有定讞:本案目前仍在進行二審審理,法院尚未做出最終判決,媒體卻未經查證即報導,已嚴重誤導社會大眾。
2.未盡查證的誇張報導,對我方造成重大損害:媒體使用誇大標題與戲劇化內容,嚴重混淆視聽,不僅造成社會不安,也對街口品牌聲譽造成重大傷害。
3.街口金科全力配合法院程序,並已提起上訴:我們尊重司法程序,已依程序上訴二審,盼法院依法還我公道。
4.關於簽約日資訊揭露問題:雙方於2023年5月6日簽訂街口與泰山公司合約,並由泰山至證交所記者會公開說明。但法院一審指出信息直到5月8日才公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此與事實不符。
5.關於股東持股登記之爭議:街口金科股東名冊中,泰山公司早已為股東。登記延遲係由泰山公司處理,非如某些媒體報導所稱「一張股票都沒拿到」。
6.關於查證義務與董事會流程:法院一審理由罔顧實務常識,指街口金科未要求提供董事會會議記錄與股東會議資料,認定未善盡查證義務即判案無效。此等流程,在被投資或併購實務中並非常態,亦非必要條件。
7.關於董事會合法性爭議:簽約當時,泰山公司董事長與法律顧問、會計師事務所代表等均在場,並同步於證交所公開記者會說明。若當時質疑董事會決議程序,理應即刻提出,卻於事隔迄今方稱董事會違法欲導致合約無效,此種邏輯若成立,幾乎任何簽約都可能後設置障礙,令人難以接受。
街口強調,一審法院未審酌事實全貌,即做出如上判決,已引起重大爭議。更令人遺憾的是,媒體未先查證,即刊出過度負面報導,似乎有特定對象有意影響二審流程。街口呼籲媒體應秉持查證原則,尊重訴訟程序與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