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針對剴剴案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市長蔣萬安表示「該怎麼罰就怎麼罰」。資料照,李政龍攝
1歲男童剴剴遭惡保母虐死,全國關注,監察院今天(5/29)公開調查報告,糾正台北市政府,指出北市府居家托育服務訪視輔導不彰及居托人員輔導管理流於形式;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若調查結果證實未寫日誌卻登載「每天填寫」,恐涉偽造文書,該怎麼罰就怎麼罰。
監察院今天公布剴剴案調查報告,指出衛福部於收出養媒合服務監督顯有不周,怠於就脆弱家庭出養個案之委託出養措施進行法規之檢討修正,顯然有漏接與缺失。新北市政府未落實社安網脆弱家庭整合性服務,督導體系輕忽紀錄之落實、台北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訪視輔導不彰及居托人員輔導管理流於形式,造成本案於社會安全網之漏接,未踐行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保全剴剴生存發展權利,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及議處兩市府失職人員,並將兒盟社工違失情形,移請台北地方法院參酌。
監委提到,調查發現劉姓保母僅對同時收托的其他幼童按時製作日誌,對剴剴卻無製作填寫任何寶寶日誌或紀錄,然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記錄「每天填寫」。
台北市議會今天下午進行總質詢,民進黨市議員鍾佩玲詢問,監察院報告出爐前,市府是否早已掌握相關資訊?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是否應究責相關人員?
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指出,調查時發現,居托中心當初認定的「寶寶日誌」,並非傳統紙本紀錄,而是以Line訊息形式回報,相關事證已移請檢調調查。
蔣萬安則表示,若經調查確認保母未留下紀錄,訪視人員卻仍紀錄「每日填寫」,恐有偽造文書之嫌,強調會依照調查結果處理,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
社會局補充表示,寶寶日誌在法規上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記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因此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記錄方式。
另外,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112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的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次日台北市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報載兒盟陳社工訪視拍攝到案主額頭瘀青之照片,為兒盟陳社工112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已將這部分移由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