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日前因性侵案到北檢出庭。資料照。陳品佑攝
藝人黃子佼被1名K小姐指控以拍藝術照名義騙她到住處性侵,台北地檢署今日下午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傳喚黃出庭說明,而之前也有1名小模指控黃子佼假藉拍攝大尺度藝術照,邀他到工作室,沒想到卻邊拍攝邊脫光她的衣服性侵,這名小模提告後與黃子佼達成和解,具狀撤告表示當時因認知有落差,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而小模的處境似乎與K小姐一致,黃子佼似乎習慣用同一個套路誘騙女孩上床。
去年#MeToo浪潮席捲全台時,藝人黃子佼遭旅法網紅Zofia控訴性騷,Zofia雖然表明不提告,但有正義民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而當此事曝光後,又有1名女網友也對黃子佼提出強制性交罪告訴。
這名女子指控,2013年2、3月間,她因為有心嚮往演藝界,透過名葉姓男子認識當時紅遍半邊天的黃子佼,黃則表想要拍攝大尺度的攝影作品,邀她擔任模特兒,雙方溝通後決定拍攝三點不露的性感照片。
事後女子前往黃子佼位於北市信義區的工作室,沒想到黃子佼邊拍攝邊哄她,讓他拍了裸照,甚至還半推半就的發生了性關係,不僅如此,黃子佼還將相機架好,手持搖控器,拍攝2人做愛的鏡頭。
對於女子的指控,黃子佼到案後表示,當時他確實有與告訴人發生性關係,但為兩情相悅,他並沒有違背告訴人的意願。
就在北檢偵查期間,女子與黃子佼達成和解,並具狀撤回告訴,表示因為當時認知有落差,才會覺得被侵犯,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就女子指控性侵的部分,因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同時女子也未提再議,不起訴處分確定。
至於有民眾告發黃子佼侵犯Zofia部分,由於Zofia未提告訴,檢察官也查無實據,因此予以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