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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終結態度調查6-6】安樂死執行者成最為反對者 醫師吐心裡話:沒人想當劊子手

    2023-12-08 07:30 / 作者 洪敏隆
    不少醫師認為執行安樂死,有違救人到救到底的醫師誓言。陳品佑攝
    推動安樂死者的共識是若立法通過,決定結束病患生命的行為是醫生執行,但是在台灣反對安樂死最激烈的正是醫師團體,不只是風險考量,還有跟過往醫學教育訓練「救人救到底」的衝突……

    「醫生啊,哇為按怎袂當死死嘢啦?醫生啊,聽說有一種藥仔注落去,就讓我會當快點死...…」年輕的醫師許欣玲下鄉幫老人看診,好幾次遇到這樣的情況,她只能笑笑安慰患者,因為醫生的職責是「救人活命」,其實看得出來很多患者是半開玩笑,但也有的是真的渴求解脫,讓她開始不斷思考「怎樣才是對病患最好的決定?」

    醫學系學生的倫理教育中有一篇希波克拉底斯(Hippocrates)誓詞,這是為了紀念西方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斯的精神而設,這份誓詞部分提到:「我將要憑我的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病人的健康應為我的首要的顧念」、「我將要盡可能地維護人的生命,自從受胎時起;即使在威脅之下,我將不運用我的醫學知識去違反人道。」

    《太報》與皮爾森數據公司合作所做的「生命終結態度意見調查」顯示,若民眾被診斷患有無法治癒的疾病,且病情會逐漸惡化至失去自主能力,對於未來的醫療決定,有5成1表示若台灣合法化安樂死後,選擇安樂死,但分別也有2成3及2成會依現有法令的安寧照顧,及參考家人及醫生的建議,顯示在台灣仍有超過4成是相信現有制度及診斷醫生決定。

    終結生命態度專題表格


    但是對於安樂死,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年(2023)10月24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只有醫師可以開出這些藥物,因此安樂死的重點不在於病人的選擇,重點是執行的人是醫師,「我的立場,我認為這是違背醫學倫理、違背醫師誓詞,衛福部作為官方機構,是負責管理醫事人員的機構,不適合推動安樂死合法化。」他說,如果在立法院,經由民間、黨團的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法案通過了,衛福部也只能接受,因為這是民主程序,但也強調:「就我個人,我絕對不會去當這種醫師。」

    馬偕醫院安寧療護教育示範中心。照片取自馬偕醫院網站


    與醫師誓詞衝突 誰願意當劊子手?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助理教授蔡長穎直言,這是台灣要推行安樂死合法化最困難的地方之一,「因為跟醫療倫理反差很大,與醫學生發表誓詞『要用全身力量捍衛病人權利』相違背,因此即使民眾有很強烈的安樂死意念,希望自己的生命由自己決定,但是誰來執行?醫療人員、護理人員都不想當劊子手!」

    曾任恩主公醫院院長、台大醫院副院長,被譽為台灣「安寧醫療」推手的陳榮基表示,醫生是要救人,但是,安樂死是因為醫生沒有辦法解決病患痛苦,用藥把病人弄死,「這就是殺人的行為」,且國內已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病人自主權利法》,讓善終成為法律保障的權利,每個人都能自己決定最後這段路要怎麼走,現在是有方法可以讓病患安詳離世,「重點應該在如何善用方法 ,推廣更加普及,讓所有國民都能夠得到安寧緩和醫療。」

    在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的數十年當中,陳榮基不斷教導其他醫師:「絕症病人的死亡不是醫療失敗,但沒有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真正的失敗!」在他看來,安樂死利用藥物及早結束病人生命,不是讓病人安詳往生,應該是讓他們到了生命末期,透過安寧緩和醫療可以順其自然、沒有痛苦的離開人世。

    陳榮基看過太多原本求生意志不佳的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後,減緩痛苦, 很舒服地願意多活一天,當他不得不走,佛祖或上帝要來接他時是很安詳,沒有痛苦。

    陳榮基強調,台灣已經有幾家醫院的安寧緩和醫療做得很好,在國際評鑑中,台灣更是亞洲第一、全世界第三,問題是不夠普及、全面做好,「當每個人有需要時,就能受到完善安寧照顧,就不會有病人要求做安樂死。」同時應該強化宣導,很多人都覺得當家人的生命走向末期,若不盡全力搶救是不孝、不愛家人,但實際上,當至親走到生命最後時,應該協助他接受疾病並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讓家人走的沒痛苦、沒遺憾,才是真正的大愛與大孝。

    安樂死與台灣現有善終法令差異性


    支持者:反對是基於「自我道德」 而非「醫學倫理」

    「道德跟倫理是不一樣的,反對者用『基於醫學倫理』是錯的。」台灣第一個推動安樂死公投議題的婦產科醫師江盛說,反對安樂死是西方法律有關於concientious objection (良心反對)的概念,那個論述是基於他的「道德」觀,「倫理」則是建築一個框架,這個框架是為了解決問題,也就是在法律認知的框架下執行。

    作為婦產科醫師,江盛說,醫師不是只有在產房接生,還要處理複雜的「不生」或「殺生」的墮胎案,墮胎和臨終安樂死,都是同樣的道德及倫理困境,有些懷孕是不被祝福,例如亂倫、強姦或胎兒健康問題,因此法院給予合法條件可以讓當事人援引要求墮胎,終止妊娠的知能訓練是每位專科醫師必備的;但是,醫師可以選擇to do or not to do。

    他在研讀並且教授國內外有關生命兩端的醫學倫理時,可以體會這兩種問題的時程和性質不完全相同,但在立法、當事人權益、人權的面向,以及社會和法律的演化軌跡,兩者是頗有相似之處。

    台灣推動安樂死的意見領袖、婦產科醫師江盛。洪敏隆攝


    對於外界都說醫界是一面倒的反對安樂死,江盛事非常質疑這觀點,因為曾教授醫學倫理的他,曾經設計問題「如果遇到植物人,其代理人說不要治療,醫生可不可以提前結束他的生命?」回答的290多位醫生中,贊成、反對及難以決定是各佔三分之一,且越年輕的醫生贊成比率越高。

    身為一位年輕醫師,從2018年就協助想赴瑞士進行安樂死的民眾申請文件作業的台灣尊嚴善終諮詢服務協會理事長彭湛歡,是很明確支持安樂死,但是他也承認:「即使法律通過後,未來醫生的審核和執行,需要有很高的道德與倫理內涵,這是未來必須加強的。」

    彭湛歡說,他在讀醫學院時,安樂死這議題就不斷討論,但沒有正確解答,如果有正確答案,也不會經過幾十年討論,還是有正、反方不同意見,醫生要審核通過,必須要有很強的主觀意識,也就是這些反對方意見都無法說服他,才會做這事情。

    這是彭湛歡成立協會的原因之一,他希望未來能夠跟瑞士醫生交流、對談,是抱持哪些想法做這件事,如何確定這是病患想做也是最想要的最後一件事,當然這不會是一個醫師決定,而是個委員會合議制的運作。

    安樂死的權力跟責任若都放在醫療人員身上,將造成他們非常大的壓力。陳品佑攝


    不要把重擔都交給醫療人員 其他專業評估也重要

    臺北市立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翁士恆認為,台灣若要推動安樂死法案,將權力與責任都放在醫療人員身上,醫療人員會承受非常大的痛苦及壓力,他建議未來可以納入心理諮商等其他專業人員,不要過度集中單一醫療層面,也才會有更深的思考及判斷。

    「安樂死如果後面有更多的公婆,只是築起高牆的折衷,產生更多的阻礙。」江盛明確反對納入非醫療的意見,因為安樂死是尊重個人自主權,應該是在醫院倫理討論,訂出指導方針,並由兩個醫生依照專業做判斷決策,委會員則是審視有無按照這個步驟,有疑義時提出。

    不同定義的安樂死狀況


    蔡長穎認為,推動安樂死不能夠莽撞實施,而是從整個制度面作好相關配套,例如最早推動安樂死的荷蘭,不只是修訂相關刑法,醫護教育也做修正,更重要從根本落實,作生死學的大眾教育,並且提供完整醫療照顧預防滑坡效應。

    蔡長穎說,台灣除了要有更完善健保制度,還必須建立完善的醫病關係,家庭醫師制度要落實,重視醫病教育,並且設置更嚴謹的醫療倫理審查監督機制,才能避免安樂死真正要實施時諸多問題,也才能扭轉安樂死被黑化或誤解。

    那麼,台灣社會與決策制定者,對於安樂死這項議題,準備好正面討論了嗎?

    《太報》與皮爾森數據公司合作做的「生命終結態度意見調查」,對象為全台灣年滿18歲以上之網路人口,調查時間是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計7天,有效樣本為1145份,抽樣誤差在 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9%以內。

    抽樣方法採用網路主動發放調查方式,透過資料管理平台(DMP),在性別、年齡與居住地比例分層隨機抽樣進行調查,並輔以網路行為分析帶入使用者輪廓標籤,確保符合調查對象的唯一性。同時針對使用者的性別、年齡與居住地的準確性採用網路行為與資料庫標籤比對方式,結合問卷題目設計做雙重認證,確保資料正確性與可靠性。


    文字記者:洪敏隆
    攝影:陳品佑
    美術:王韋智
    編輯:林佳鋒、陳康宜

    發布日期:2023-12-08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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