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用藥將逐步不列入健保給付。示意圖。陳品佑攝
依照《健保法》規定,指示藥不列入健保給付,不過目前考量患者用藥習慣仍維持給付,爭議多時;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昨(6/6)日邀集醫界討論,第一回合在840項指示藥中,初步過濾出15項,不代表是最終結果,仍需多次會議才會定案,考量不單單僅是臨床需要或價錢高低,還要考量病人權益。
國內藥價佔健保總額800多億,其中20億是「指示藥品」,代表不必醫師開立處方,民眾可以在藥局直接購買的成藥,雖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規定,不列入健保給付,但考量早期民眾用藥習慣仍維持給付,醫界、藥局已詬病多年。
衛福部健保署昨邀集醫藥界進行討論,蔡淑鈴透露,經過第一回合討論過濾後,目前有共識的是15項指示藥,擬不再由健保給付,不過這還不代表最終結果,要等整個盤點後才會公布。
蔡淑鈴說明,昨日會議定調是了解840項指示用藥中,哪些是臨床必須,先討論出較不需要的15項,但還有很多資訊待釐清,必須經過好幾次會議,最後才會盤點出來。
蔡淑鈴強調,討論重心不是為了省錢,並不是從錢的觀點出發,因為有時候指示用藥比較便宜,拿掉後開處方藥可能更貴,而是從這些藥品臨床是否需要用的觀點來看。
蔡淑鈴舉例,例如有A、B兩種藥可以選擇,A是指示藥,B是處方藥,醫生偏好使用A指示藥,但是指示藥比較便宜,拿掉後開B處方藥,但A、B對病人而言效果差不多,如果A健保不再給付,請病人自己去藥局買,搞不好還比指示藥更貴,是從病人利益出發討論。
偏鄉藥局少,蔡淑鈴說,昨天會議中,有醫師反應,偏鄉病患要去藥局拿藥很不方便,不像都市區,且有些偏鄉病人的經濟能力較差,若拿藥要再出錢就不吃了,將成為問題,討論要將哪個指示藥拿掉,不單單僅是臨床需要或是價錢高低,還要考慮病人權益,需要一系列時間找到折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