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長石崇良(圖中)表示,醫師懲戒制度確實存在各地認定標準不一致的問題,已要求醫事司與醫師公會全聯會研議一致性裁罰原則,盼年底前形成共識。李政龍攝
面對醫懲會裁罰標準不一、重大爭議案件處分落差等質疑,衛福部長石崇良今(8)日坦言,確實存在各地認定標準不同的問題,已要求醫事司與醫師公會全聯會研議一致性裁罰原則,並盼在年底前提出共識。
《太報》日前盤點歷年案例發現,同樣涉及性侵、性騷擾病患或重大醫療倫理爭議的案件,醫懲會裁罰結果卻存在明顯落差。有醫師因性侵病患遭廢止執業執照,也有涉及類似案件者僅被停業數月;有人因非法仲介器官移植遭廢止醫師證書,但追溯其過往紀錄,卻發現早在十多年前即有類似行為卻未受處分,引發外界質疑醫懲會裁量標準不一。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當時受訪指出,現行醫師懲戒制度存在五大系統性問題,包括「懲戒啟動時機過晚」、「懲戒結果與社會期待落差過大」、「懲戒標準缺乏一致性」、「委員組成過度封閉、恐有同儕相護疑慮」,以及「缺乏暫時性處分機制」。她認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全國一致的裁量原則,同樣違規行為可能因不同縣市、不同委員會而得到不同處分,形成「一國多制」現象。
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8)日出席護理全聯會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現行醫師懲戒制度採取專業自主精神,分為地方初審與中央複審兩個層級。地方醫師懲戒委員會由各地醫師公會組成,負責處理涉及醫師倫理或行為失當案件;中央醫懲會只負責複審,僅在受懲戒醫師提出救濟時介入審查。
石崇良指出,若當事人未提出異議,案件原則上不會進入中央複審程序,因此中央醫懲會介入空間有限。然而,確實曾出現因各地認定標準不同,導致相同行為在不同縣市獲得不同懲戒結果的情況。
石崇良表示,已責成醫事司邀集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研議一致性裁罰標準,希望優先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性別案件建立共識,不過他也強調,依照《醫師法》「若性侵一律就是廢照,廢除醫師證書」,但性騷擾、性別不當行為樣態繁多、情節輕重不一,仍需進一步討論具體認定與裁罰原則。
石崇良坦言,要建立全國一致標準並不容易,因案件類型相當複雜,但希望能在今年底前完成相關討論並提出初步結論。
此外,無論醫改團體或醫界人士,近期皆主張建立「暫時處分」制度。林雅惠指出,可參考國際通行做法,在調查或司法程序進行期間,即先對涉案醫師實施暫時性執業限制,避免持續接觸潛在被害人,發揮即時保護作用。
對此,石崇良表示,目前衛生主管機關已要求醫療院所於發生相關事件時,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等規定辦理,在調查期間可先行調整涉案人員工作內容。若醫師職務涉及直接接觸病患,且涉及性騷擾或其他性別事件,院方可於調查期間暫時調離原職務,以降低風險。
不過他也強調,暫時性措施仍須兼顧當事人的工作權保障,執行期間不宜無限延長,未來相關制度設計仍需在病人安全與個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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