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試劑示意圖。資料照
新冠疫情快速升溫,民眾紛紛翻出家中快篩試劑自我檢測,但若試劑已過期是否仍能使用,引發關注。對此,疾病管制署今(27)日回應,若使用過期快篩後出現兩條線(陽性),在臨床症狀典型、診斷相符的情況下,仍可作為醫師開立新冠口服藥的依據,但若檢測結果為陰性,就必須進一步評估。
上週新冠門急診就診4萬1402人次,較前一週19449人次增加113%,已連續七週上升,而上週新冠併發重症新增102例、死亡新增19例,均為今年單週新高,重症和死亡個案仍以65歲以上長者佔絕大多數,近9成未接種本季新冠疫苗。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雖然政府不會鼓勵民眾使用過期快篩,但根據藥師與第一線醫師觀察,仍有不少出現典型症狀的民眾,使用過期快篩後出現兩條線還是很多,其結果與臨床診斷高度一致,因此仍會採認為開藥依據。
他補充說明,國內對於快篩產品效期管理較為嚴格,屆效日期為自生產日起1年半至2年,但美國等國已將部分快篩效期延長至2至3年。不過,若快篩試劑未顯示「C線」(控制線),即視為無效,無論結果為何皆不可採信,而如篩出陰性,就必須進一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