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眾服用小林製藥含紅麴成分保健食品後,接連出現腎臟疾病問題。翻攝Twitter@carpe_diem0820
日本小林製藥紅麴製品影響腎臟健康危機,衛福部食藥署公告「非預期反應通報」案件通報已有46件。對此,台北市法務局今(4/13)說明,已請台灣小林製藥、大研生醫、美照生活等3間相關公司赴北市府進一步調查了解,並要求在本月26日前提出「主動退費條件標準」與「賠償方案」讓消保官研議。
小林製藥含紅麴成分保健食品後,已有5名民眾因腎臟疾病死亡,另有上百人密切關注中。而台灣大研生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美兆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曾輸入小林製藥的紅麴原料,為此先前已自主預防性下架。
法務局今天說明,截至今年4月13日止,衛福部食藥署公告民眾食用日本小林製藥紅麴相關產品「非預期反應通報」案件通報達46件,有持續增加的跡象。
法務局表示,由於紅麴原料提供給國內多家業者製成紅麴相關保健品,北市消保官4月11日會同台北市衛生局和行政院消保處,請台灣小林製藥、大研生醫與美照生活到市府調查。
法務局指出,台灣小林日籍總經理在當天調查會議中說明,日本小林製藥已宣布向消費者自主回收問題批號的商品,並開設專屬諮詢電話等措施,不過對於台灣消費者權益相關事宜,並沒有積極主動的態度。
法務局說,北市府會中提出兩點要求,包括針對購買含有日本小林製藥公告相關批號的紅麴產品消費者,應向民眾公告退費產品項目、退費方式、退費標準。
另外,針對受害消費者若經醫生評估「確實有需要進行醫療行為」部分,日本小林製藥應以對消費者最有利的方式處理,並儘速公布補(賠)償方案,請台灣小林進行研議並於4月26日前函覆北市府消保官。
消保官陳盈全指出,產品製造商大研生醫及美兆生活對於問題產品,除應積極回收及退貨外,依「消保法」第7條規定,業者於商品流通進入市場即應確保符合目前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若違反而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陳盈全提醒,日本已公告日本小林製藥的紅麴相關產品進行回收,若已購買者應避免食用,民眾若有自行從日本帶回日本小林紅麴產品,請立即通知台灣小林電話0809026220回收;其他含有紅麴產品,衛福部食藥署已就其他含有紅麴產品設立[國內業者主動通報預防性下架資訊]專區,也請儘速聯絡業者申請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