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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也不能談師生戀?教育部:有權勢關係就不行

    2023-07-19 09:02 / 作者 吳尚軒 / 記者
    教育部長潘文忠於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受訪。吳尚軒攝。
    《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修法擬禁止「師生戀」,教育部長潘文忠今(7/19)日進一步解釋,將以學生成年與否為分界,若未成年不管理由一律禁止,成年學生即使是進修部、碩博士生,假若包含權勢關係,如指導、教學、評分等關係時也禁止。

    台灣掀起me too風潮後,行政院日前為此拍板修正性平三法,教育部主管之《性平法》部分規定,校長與教職員工不得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行為,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其中的規定提升到法律層級,外界解讀為禁止「師生戀」,行政院長陳建仁18日至立法院報告時,則進一步表示認同方向為禁止未成年師生戀。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日出席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會前受訪時表示,目前《性平法》會將教育專業倫理提升入法,並以學生成年與否為分界,未成年不管理由,一律禁止性與性別上的關係,成年假若包含權勢關係,包含指導、教學等關係時也一律禁止,後續細節會邀集相關學校、性別專家研商,建立進一步的指引。

    媒體詢問大學進修部、碩博士生是否也禁止師生戀?潘文忠回答,因為涉及評分、考試、入學機會的不公平,有權力不對等關係,也要列為行為樣態,但他也強調,仍要就個案事實,經檢舉後進行調查。

    潘文忠並談到,過去軍警、矯正學校未納入《性平法》規範,也沒明確要求成立性平會,如今討論後確認它們仍是學校型態,納入規範後學校以及主管的國防部、法務部也要成立性平會。

    對於師生戀規範,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受訪時則解釋,未成年學生的身心發展、認知成熟度還不夠,要用更嚴格標準保護,因此學校的校長、教職員工不可以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包括談感情或有更進一步關係都不適宜。

    吳林輝解釋,成年以上的學生部分,則會以是不是有權勢關係來做判斷,包含教學、輔導、論文指導、訓練、涉及學生評分等,具有權勢關係時,即使是成年學生,也不能發展跟性與性別有關的行為或關係,因為怕有人濫用權力,但如果已經沒有權勢關係,就沒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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