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放寬特殊選才名額上限為全國2.5%。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廖瑞祥攝
教育部擬將特殊選才管道名額比例,從114學年的全國不超過2%,提高至115學年上限2.5%,佔全國名額總數約2410名,高教司長廖高賢今(6/17)日受訪表示,長遠目標希望達到3%,希望能在未來2、3年內逐步達成。
特殊選才管道佔大學全體招生名額,108學年度起上限規定為1.5%,全國約1500名,114學年度調高為不超過2%,如今教育部擬再調高為115學年不超過2.5%,佔全國名額總數約2410名。
全國大學教務、校務經營主管會議今日於板橋舉行,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表示,特殊選才名額比例過去佔約1.5%,去年提升到 2%,而115學年度希望提高到 2.5%,長遠希望達到3%上限,會逐年提高,過程裡也會跟學校溝通,目標希望是2、3年內達成。
廖高賢表示,擁有特殊才能、表現的學生藉此管道入學後,但大學畢竟是全面性發展,因此教育部也希望大學提供相關輔導措施,協助他們學業,而就單一學校來說,特殊選才名額可以達到全校5%,接下來是把全國規定上限放寬到2.5%。
特殊選才是提供特殊經歷、偏才學生錄取大學的管道,通常於每年11、12月舉行,學生不須參與學測考試,通常由學校自行審查學生書面資料、面試等程序後評估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