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鄭宇恩痛批,教育局不應以人員異動為由延遲發薪,應檢討行政流程。翻攝鄭宇恩臉書
新北市某國小課後照顧老師陳情,學校積欠去年12月至今年1月薪資,讓他沒有薪水過春節;教育局今(2/15)表示,因承辦人員異動才延遲撥款,深表歉意,13日已核定補助經費,將檢討核定流程。
該輔導老師向新北市議員鄭宇恩陳情指出,職場上沒有公司行號會積欠員工薪水過年,但學校卻積欠去年至今兩個月的薪水,讓他無法安心過春節,顯示行政流程有問題。
鄭宇恩指出,學校課後輔導班經費組成來自於學生自費、中央對弱勢兒童補助,及自費差額由教育局撥補,由於學校要等到所有經費到位,才會核發薪資給課後老師,所以會有延遲發薪的情況。
她表示,教育局應改善發薪流程,因教師的薪資是可在月底清楚結算,教育局應先墊付,通函讓學校先發放,勿讓輔導老師苦等薪水。
鄭宇恩也提到,課後班、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經費組成,都來自中央補助經費,目前中央預算尚未送出立法院,希望所有立委支持中央總預算,讓教育經費得以落實;新北市教育局也應檢討教師發薪程序,勿損害教師權益。
新北市教育局回應,教育部補助經費撥款均如期辦理,教育局接獲撥款,也如期撥付給各校,此次因1月間教育局人員異動,且適逢過年導致作業延宕,造成撥款延遲與老師困擾,深表歉意,已經在13日核定補助經費,並檢討核定流程,將督導各校依期程辦理。
教育局強調,課後照顧經費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學校依課後照顧老師實際授課情形,按月發放鐘點費,9成5以上學校都於春節前完成發放薪資;另外,補助各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弱勢學生費用,是教育部撥款後由教育局分期撥付各校。少數零星學校會等教育局核定補助後,才一次性發放,導致零星課照老師未能按月領取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