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抗議教育校園霸凌防制新制「仇師」。吳尚軒攝。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師解聘辦法修正新制將於4月19日正式上路,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4/17)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不應因個案而修法、製造仇師氛圍。
教育部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若涉及教師對學生霸凌,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委員將全數由中央人才庫外聘,而非過去包含教師會代表。
對此全教總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仇師」。理事長侯俊良批評,近年教育部嚴重向輿論傾斜,以個案研擬政策,但2020年解聘辦法、霸凌準則施行後,投訴案件無分輕重,都被要求進行類司法查調,更錯誤把「師對生」納入霸凌防制範疇,各種投訴只要冠上霸凌,就得再來一遍調查。
侯俊良批評,教育行政機關無論多瑣碎的投訴事件,只要有指控,老師就要被調查審問,只要有投訴案,就必須有調查報告、懲處審議,呼籲如今修法應有整體思維,不應因個案而修法,更不要製造仇師氛圍,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應展現承擔當,勇於當學校的後盾,要積極促進親師合作,賦予家長管教責任與義務,給孩子完整的教育環境。
全教總秘書長劉欽旭也質疑,過去教師組織曾建議教育部,此新制應等520新內閣上任後再宣布,為何潘文忠卻選在確認不續任部長後,便決定宣布新制?
對於教育團體質疑,國教署主任古明哲則說明,新制規定,要明顯涉及解聘停聘不續聘條件,才會組成調查小組,明顯未達標準就是透過一般行政調查,以此減輕學校負擔,條文有規範相關判斷標準,此外也要由校事會議決定,再者,調查過程裡也會邀請學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陳述意見。
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則說明,會在此時公布,是因為部長潘文忠去年4月時,在立法院承諾要全盤檢討相關規定,並於1年內提出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