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呼籲民眾行駛國道應依規定繳交通行費。國道示意圖。廖瑞祥攝
交通部高公局今(4/9)發布新聞稿指出,最近有網傳影片稱,由高公局以行政文書信封,內裝同一車主多張罰單之通知信是假的,對此高公局澄清,對於未主動繳納通行費者,會以每半個月為一週期,採平信及雙掛號二階段書面通知催繳,因為有同一車主在同1週期被開罰多張罰單,才會用一份行政文書信封合併寄出。
高公局表示,最近有網傳影片宣稱,由高公局以行政文書信封,採內裝同一車主多張罰單之通知信是假的,正常的罰單應該要是單張寄送且摺頁用黏的。對此,高公局澄清,對於未主動繳納通行費者,係以每半個月為一週期,採平信及雙掛號二階段書面通知催繳,若車主未依雙掛號期限補繳,高公局會按每1日之通行欠費為1個欠費行為作處分,開罰1張300元罰單。因有同1車主於同1週期被開罰多張罰單,故為能節省郵寄費用及減少對車主困擾,才會有一份行政文書信封出現多張罰單之情事。
高公局指出,國道高速公路為收費公路,因此行駛國道應依規定繳交通行費,用路人可利用遠通網站、超商多媒體事務機及ETC App等方式查詢及繳納ETC欠費。此外,建議用路人申辦eTag並使用銀行自動儲值方式繳費,除可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外,又不用擔心漏收通行費帳單而被開罰。
至於習慣收到帳單再繳費之用路人,請記得在行駛後3天主動透過遠通電收網站、下載ETC App或撥打遠通客服02-77161998等方式查詢並於期限內繳交通行費,以免逾期繳費產生每日300元的罰鍰,之後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