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2/9針對「性傾向是否納入反歧視法的保障範圍」進行公投,最終計票結果出爐,高達63.1%的選民贊成將反同性戀歧視行為納入法律保護範圍,違者最高可判處3年徒刑。旅居台灣、來自瑞士法語區的杰宇老師,2/9在臉書分享他的觀察。
杰宇老師(圖片來源/杰宇的法文邂逅)
我發現台灣人普遍認為,瑞士是「很先進的歐洲國家」。每次台灣朋友嫌台灣社會太保守,不像我們國家這麼開放。我都忍不住笑一笑反駁:「你指的應該是瑞典吧!瑞士有些山區的州,女性等到1991年才有投票權。再來,瑞士目前也還是西歐國家少數還沒合法同性婚姻的國家之一。我個人覺得台灣比瑞士開放了!」
瑞士是一個有不同面孔的國家,我相信居住在日內瓦或蘇黎世的台灣朋友,確實會覺得那是一個社會價值開放的國家。不過,那兩個城市只佔瑞士人口的一個小部分。瑞士畢竟還是一個「山國」。 鄉下州在瑞士政治裡面權利很大,這點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人權議題」需要花特別長的時間去推。
在瑞士山區出生的我,經常會用比較極端的眼光去討論瑞士人是否開放這件事。畢竟,我是在這個國家相當保守的地方長大的,我從小聽到和看到的很多事情,會讓不少居住瑞士大都市裡面的人翻白眼。
不過,這十五年來,曾經非常保守的山區的社會風氣也開始有所轉變。瑞士立法院這三年來,也開始更積極推動一些對同性朋友們友善的法律。2018年修改了「反歧視法」,原本的法律只規範性別、種族的歧視和仇恨言論,而新法律則加上了恐同言論。新法律引起了一些宗教團體和保守的鄉下人的不滿,並開始連署公投,希望撤回新法律。原因是他們害怕這法律即將會限制他們的「言論自由」。他們認為,反對同性戀也只是一個「觀點」,瑞士憲法保障他們擁有任何觀點。因此,他們在100天內就達到5萬瑞士公民的連署標準,立法院便把全國公投訂在2月9號,內容為「是否支持把恐同言論給犯罪化」。
我看到他們順利找到了5萬個人來反對這法案,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在2020年的現在,還需要用全國公投的方式,來決定是否把針對同性戀的仇恨的言論當作一般的「觀點」,實在讓我太無語了。
政府公佈了公投日期不久後,我在臉書上看到了一個瑞士長輩發文:「怎麼又要給死gay公投啊!政府怎麼無恥地把國家資源浪費給那群人辦公投啊!國家裡不是有更重要的事要關注嗎?」看到這一句,我從小時候親耳聽過的「恐同言論」,再度浮現在我的腦海裡。
2005年,上國一的時候,瑞士第一次舉辦「認同同性戀權利」的公投。公投目標是創造一個「伴侶制度」給同性伴侶申請。因為我那時候還小,對於當時的辯論沒什麼印象,但是我還記得一堂因為這個公投而變特別的英文課。那天下午的英文課,英文老師衝進教室,一臉的苦瓜臉。那一天的英文課突然變成了一個政治舞台。他上課講出的第一句話是:「你們青少年真可憐!當你們畢業的時候,這個國家早就大亂了!你們可別相信這是『一個新現象』,同性戀在古代的時候也有過!當古希臘開始普遍同性戀的時候,他們的文明很快就崩壞了!現在的瑞士人已跟古人一樣被腐敗了。」
那時12歲的我,第一次覺得老師說的不對。他講的,怎麼跟家裡自己看的歷史書差這麼多,古希臘是因為大戰崩壞,整件事跟同性戀無關。 原本非常相信老師的話的我,突然開始懷疑他講的一切,不過當時的我不知道,那就是我第一次面對「恐同言論」。
高中的回憶比較豐富。對於恐同言論的經驗也更加記憶猶新。當我們高中生吵架罵人,罵女同學都是罵「婊子」, 男同學都是罵「gay砲」!光看這兩個單字,就能反映出瑞士傳統社會對於「交友經驗較豐富的女生」和「有陰柔特質的男生」的看不起。在山區,高中時選擇出櫃的確是一件無法想像的事。同志朋友們都會低調地度過這一關,等到搬去都市,再出櫃。
而且,對於懷疑有不同性向的同學的霸凌是常見的。高三的時候,有一個隔壁班的女同學被經常被男同學取笑「男人婆」!而其他同學也只當作笑話笑一笑,不當一回事。有一天,她沒有來上課,第二天我們才知道原來她在家裡的浴室割腕自殺了,這件事情讓了全校非常震驚。
老師跟同學怎麼沒有意識到她被霸凌?雖然大部分人知道她經常被開玩笑,但沒有老師把這件事情當作「嚴重的事」。我想這位同學被霸凌的場合我們很多時候是看不到的,而某天她到了極限,就這麼離開了這個世界。雖然我們那時候不熟,我偶爾還是會想到她,而她也是我認識的第一個恐同受害者。其實這幾年新聞才開始關注LGBT少年自殺的問題。媒體指出,20%年輕同志有試圖自殺的經驗,這個比例是同年齡的五倍,這件事讓我理解反對恐同言論的重要性。
其實恐同行為的受害者,不一定是同性戀。我高中時在德語區交換一年,那是我第一次交了國外的朋友。我和其中一個智利的同學變成好朋友,我們無話不談。到了聖誕節,他必須回家,我意識到這可能是我們最後一次的見面,難過地送他到開往機場的火車站。在他上車之前,我們在月台上互相擁抱,我們感動到眼眶泛淚。
然而,旁邊有一群德語區的青少年往我們這邊看還大聲的喊「你看看這兩個死gay!」我當下有聽到,但沒有理會他們。不想讓這種不經大腦的言論,來毀掉朋友離別的難過時刻。火車出發了之後,我開始往出口走,在經過這群少年的時候,其中一個比我高的男生很用力的用他的肩膀撞我一下。我當下很錯愕,以為他們要攻擊我,於是我就快速地跑離現場。年紀輕的我當下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也莫名其妙地成為了恐同行為的受害者。
後來我離開了山區,展開大學生涯,也開始接觸到很多不一樣的人。周遭的朋友對於很多議題也較開放,我就比較少聽到恐同相關的言論。那時才明白,國家與恐同不一定有關係,反而跟人的教育和環境有關係。
去年台灣公投同性法案的時候,我發布了一篇支持公投的貼文。那一篇貼文引起了很多學生們和朋友們的正面回饋。去年發的文章,竟然有些瑞士網友們看到還分享了。杰宇拿站著在兩張彩虹旗之間,拿著一張「支持同性婚姻」的牌子,莫名其妙在離我們遙遠的山村引起了很多婆婆媽媽的八卦。
這件事情,是我媽媽跟我說的。當他被一個鄰居說:「我看到妳兒子在國外拿著彩虹旗,他不怕丟臉真好!」聽到這一句爆笑了,為了那些跟上新科技的歐巴桑感到開心,看著社群媒體再也不怕缺八卦!我同時也對我媽媽很對不起,畢竟她還得平常是面對那些人。那次電話了之後,我決定不要再po能為難她的貼文。雖然過去有些事我很想分享,但我會先顧慮到那些人到底會怎麼想我。
這件事情我現在覺得很荒謬,當他們高調地維護他們歧視同性的「權利」,我反而會需要顧慮到他們怎麼想我所支持的立場。Non!今天我選擇在公共場合拿著彩虹旗維護我的價值觀。我也想順便說幾句話:
-伯伯,我看到您在臉書的恐同貼文,我當下覺得很生氣。但我知道你不是壞人,只是缺乏眼見。我建議你開始旅遊,離開我們的山村,看看這個世界,請您不要繼續當一隻「山底之蛙」。
-國中英文老師,幸好您教英文而不是歷史。您那天所說出的無知的話,讓我開始學習要有主見,也是謝謝您!
-來不及長大的高中同學, 雖然我沒有講過您的壞話,但我當時沒有糾正取笑妳的同學,總是讓我有罪惡感。請妳原諒我,當我未來面對類似的言論時,再也不會選擇沈默。
我相信今天開票的結果會是通過保障同性戀的法律。這個法律爭取的並不是輸贏的對立,而是保障國家內少數群體的基本人權。我認為民主制度最核心的價值,就是可以保障每個人的權利。當某一個少數群體得到國家的認同和保護,最大的受益者不是他們,而是這個國家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