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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國安法三罪成立 前《蘋果》員工憂重刑:他仍是香港新聞自由燈塔

    2025-12-16 08:19 / 作者 國際中心
    2025年12月15日,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遭定罪後,乘囚車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路透社
    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昨天(12/15)遭香港國安法法官判處三項罪名成立,他與6名已認罪的《蘋果》前高層的刑期尚待宣判。多位香港《蘋果》前員工表示哀傷,擔心前老闆可能被判重刑,但也表示黎智英仍是鼓舞他們繼續前行的力量。

    黎智英被判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2020年6月30日,北京在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同年8月, 約200名警力突擊搜查香港《蘋果日報》總部,黎智英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被捕,同年12月正式遭起訴;2021年6月,6名高層也先後被捕,《蘋果日報》被迫停止運作。

    在香港進入「國安法時代」後,《蘋果》記者也離散各地,其中有部分來到台灣,包括前《蘋果動新聞》主編李家聰。他今年創辦了《追光者》,是將兩個海外港人媒體《光傳媒》與《追新聞》合併的全新平台。

    李家聰向路透社表示,對於黎智英被定罪並不意外,「我和一些《蘋果》前同事已預料到這個結果,現在最關心的是刑期。會如預期被判刑10年、15年嗎?」

    根據《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蘋果日報》關閉成分水嶺 港媒瀰漫寒蟬效應

    路透社指出,《蘋果日報》關閉成為香港媒體的分水嶺,寒蟬效應瀰漫各媒體編輯部。獨立媒體《立場新聞》、《眾新聞》先後在2021、2022年停止運作,對言論自由的箝制日漸加劇,許多前《蘋果》員工無奈轉行。

    前《蘋果》記者梁嘉麗表示,許多香港媒體都在「極大挑戰」下運作,「所以我們離開了,因為不希望這種荒謬的狀況影響我們的新聞專業」。

    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總編輯羅偉光、《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主筆楊清奇,都和黎智英同樣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他們已在2022年11月認罪,但須等待黎智英的審判結束才一併量刑。他們都已被關押逾四年。

    李家聰說:「在這樁案件後,我們知道,即使你沒有倡議任何事,只是報導而已,也可能被認為違反國安法。」

    在黎智英的案件中,檢方引用161篇《蘋果日報》刊登的報導,認定為「煽動」及「受質疑內容」,包括對2019年反送中運動及《香港國安法》的相關報導。警方不排除未來還會拘捕更多人。

    梁嘉麗說:「現在一切都太模糊了,讓人很難遵循法律。這種情況本身就違反了法律原則──法律應該提供明確指引,讓人們知道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不能做。」

    在《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眾新聞》先後關閉後,許多從業者轉往美國自由亞洲電台(RFA)、《美國之音》(VOA),以及其他位在英國、加拿大、台灣的獨立媒體任職。但美國總統川普今年初上任後,RFA與VOA的粵語部被迫解散,進一步降低了海外香港媒體的聲量。

    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2025年5月發布的新聞自由指數排行榜,香港的排名已來到第140名,較去年再滑落5名,更比2018年的第70名多了一倍。

    香港當局則宣稱,新聞和言論自由受法律保護。

    由於香港國安法導致群眾募資不易,在海外經營獨立媒體的財務壓力極大,但這些《蘋果》前記者仍決心繼續做下去,儘管大多數人還須另外兼差才能餬口。

    李家聰說:「新聞業永遠是政府在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扮演監督政府、支持弱勢群體、為公民發聲的角色。」

    他表示:「香港不只是沒有了《蘋果日報》;香港已經沒有可以批評和監督政府的有力聲音……因此我們覺得必須填補這個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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